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10-002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8日下午2:00在虹桥路2239号二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朱英浩委托独立董事张禹顺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锦鑫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股份2009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如下:
以2009年末总股本6187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发送每10股3元的现金红利,共计派发18561.15万元的红利。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09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置信电气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并通过了《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推荐徐锦鑫、邢峻、彭永锋、李力、凌健、徐景国、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刘纪鹏、邵志伟、胡鸿高、宋振宁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下为各位候选人的简历:
(1) 徐锦鑫,男,1955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执委,中国公民;历任上海铁路局住宅开发部负责人、海南置地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上海置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长,兼任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上海日港置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2009年12月31日,徐锦鑫先生直接及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4%,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邢峻,男,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上海变压器厂计算机科科长助理、副科长、上海变压器厂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厂长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置信变压器有限公司技术科设计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日港置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邢峻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彭永锋,男,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在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上海公司、中基房地产公司工作,担任总经理助理,目前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永锋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李力,男,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上海华通开关厂设计科设计员、上海KB电气成套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上海ABB变压器有限公司商务分部经理、ABB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销售经理、区域经理、江苏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李力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凌健,女,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上海变压器厂,从事配电变压器和大型电力变压器的设计工作,多次担任重大项目和出口产品的主设计师,1999年起就职于本公司,长期负责研发全系列的非晶配变的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部主管、技术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目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凌健女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 徐景国,男,195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上海沪南供电所主任工程师、所长;市区供电公司生产运行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主任;上海电缆输配电公司总经理、上海市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目前担任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徐景国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7) 管志军,男,1952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上海闵行发电厂劳资科副科长、科长,上海斯迪尔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 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管志军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8) 刘纪鹏,男,1954年出生,满族,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导师。兼任华能国际、泛海建设、光大证券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9) 邵志伟,男,194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目前担任华能国际、乐山电力、上海电力独立董事。邵志伟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0) 胡鸿高,男,1954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学专业法学学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复旦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复旦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律学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还兼任国务院学位办全国法硕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经济法、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目前担任世茂股份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1) 宋振宁(Jeff Song) ,男,1946年出生,美籍华人,博士学历,曾任霍尼韦尔中国投资公司总经理,霍尼韦尔南京凯信航空附件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现任英格索兰中国区总裁。宋振宁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的考查,我们认为,以上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资格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且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经过公司董事会对刘纪鹏、邵志伟、胡鸿高、宋振宁先生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的考查,并考查了相关《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天山路1028号厂房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徐锦鑫回避后,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继续租赁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山西路1028号厂房中6473平方米作为生产用地,从事非晶合金变压器的生产,租赁价格仍为34.25万元/月(合1.74元/平方米*天),合计三个月租金为102.75万元。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2010年4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日港置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租赁上述厂房,从事非晶合金铁芯的生产,租赁价格仍为34.25万元/月(合1.74元/平方米*天),租金按季度支付。合计九个月租金为308.25万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司 2010 年度申请银行借款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10 年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10 年度生产经营实际、银行授信和经营预算情况,公司预计2010 年度股份公司母公司需申请银行借款和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授信、票据、保函等业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计划,为提高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锦鑫先生或由公司总经理邢峻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银行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借款、授信、票据、保函等相关事宜。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如下:
公司拟定于2010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5月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上海天山路356号(近威宁路)上海长宁图书馆10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题
1) 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6) 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审议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8) 审议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 审议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出席会议的对象
1)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10年4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6、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4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 登记地点:上海虹桥路2239号
3) 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虹桥路2239号
联系人:彭永锋 邮政编码:200336
电话:021-62623388-131 62617358 传真:021-62610088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8日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刘纪鹏 ,作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纪鹏
2010年4 月8日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邵志伟 ,作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邵志伟
2010年4 月8 日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胡鸿高 ,作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胡鸿高
2010年4 月8日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宋振宁 ,作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宋振宁
2010年4 月8 日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08年修订)
提名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刘纪鹏、邵志伟、胡鸿高、宋振宁先生 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年4 月8 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10-003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8日下午4:30在虹桥路2239号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推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代会选举,职工代表金雅明、吴根娣继续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以下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1) 金雅明,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上海机床电器厂、汽车电器厂团支书、团委书记,上海市电器工业公司团委副书记,上海电器厂工会负责人、厂党委副书记,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厂党委书记、副厂长,上海ABB变压器有限公司党组织书记、工会主席,上海电器股份上变分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务。
(2)吴根娣,女,1955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上海百灵皮鞋厂统计,上海沪东机电五金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上海汽车电器一分厂职员,现任公司人事部经理。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经征求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推荐王伯梁先生、王惠瑛女士、李经纬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以下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1) 王伯梁,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上海电力职工医院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上海电力职工医院行政二支部书记、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副总会计师。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2) 王惠瑛,女,195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监事管理部副部长、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市机械成套(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海欣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3) 李经纬,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目前担任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目前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天山路1028号厂房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监事李经纬回避后,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申请银行借款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10-004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6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7年9 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6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增发价格为48.00元/股。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上会师报字(2007)第1579号验资报告验证:置信电气本次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1,9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75.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0,592.77万元,于2007年9 月3日已全部到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本年度已使用7,500万元,累计使用21,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092.77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存的余额为68,180,252.29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置信电气制定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投向、使用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07年8月,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关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宜之三方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6日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续签了《关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宜之三方补充协议》,根据相关协议,东方证券作为本次公开增发的保荐机构,对置信电气的募集资金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资金存放安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0,592.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5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非晶合金变压器环保节能产品项目 | 无 | 30000 | 30000 | 30000 | 7,500 | 21500 | 8,500 | 71.67 | — | 1056.21 | — | 无 |
| 合计 | 30000 | 30000 | 30000 | 21,500 | 8,500 | 71.67 | 1056.2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置信电气于2009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在2009年8月18日以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09年2月19日,置信电气实际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如期归还。 3、置信电气于2009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在2010年2月26日以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09年8月26日,置信电气实际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暂未归还。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 |||||||||||
注: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置信电气非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浦非晶”)实施的《非晶合金变压器环保节能产品项目》。2007年12月,在青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公司竞得公告号为2007112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1899万元,成交单价为271416元/亩,土地面积为70亩。2008年2月,公司与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署了该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根据增发招股说明书中公告的募集资金投入“青浦非晶”的实施方案,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了变压器公司持有的青浦非晶公司10%的股权;同时,使用募集资金14000万元对“青浦非晶”增资到2亿元人民币。“青浦非晶”成为了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项目第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后,公司通过提供往来款项的方式使用了募集资金7500万元,为“青浦非晶”补充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第二期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资金存放安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