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0-03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8日下午召开。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刘牧群因公请假,委托钱天东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钱天东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一致同意并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3,066,965.6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075,607.83元。
鉴于报告期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同比扭亏,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9年度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考核事项的意见。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2009年度公司借款额度使用情况和2010年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在2010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含本数),并同意公司在办理授权额度内的借款手续时,可以用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单笔金额在人民币叁仟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借款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额度和授权在2010年度内有效。如公司董事会在2010年内的董事会会议上未就有关公司向银行借款事宜作出新的决议,上述额度和授权的有效期可顺延至2011年召开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作出新的决议时为止。
5、 会议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为50万元,不含差旅费。
6、 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8、 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0年修订稿)》
本次决议通过的第1、2、6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0-04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8日下午召开。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吴萍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一致同意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 审议通过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1.公司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公司近年来没有募集资金。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0-05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1000万元
● 公司目前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84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育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申请的期限3个月,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含本数)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番禺路667号三楼A座
法定代表人:吴竹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教学辅助的配套服务;高等职业、成人教育的研究与开发;教育产业的投资;教育及教育产业领域内的八技服务;文教用品的批发零售。
教育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4日,现本公司持股63.5%。截止2009年12月31日,教育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7,061 万元,负债总额9,675万元,净资产17,3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75%;教育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2,484万元,净利润75.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
计划发生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含)
反担保情况:公司本次担保由教育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教育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继续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8400万元(含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5.67%,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9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