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信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0年4月9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化学集团”)通知,氟化学集团已于2010 年4 月9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意见,同意氟化学集团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部分国有股份。
现将氟化学集团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部分国有股份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拟转让股份数量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名称: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上市日期:1996年3月15日
总股本:63,125,000股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51号
所属行业:制造业
(三)拟转让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904,142股,占ST湖科总股本的18.86%,同时转让收回股改代垫442,108股的权利。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为基准定价。
三、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及重组完成后国有股份保值增值的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 意向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三) 意向受让方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四) 意向受让方实际控制人控制资产规模经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
(五)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拟注入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意向受让方拟注入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且可独立核算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六) 受让股权的同时,须现金一次性受让氟化学集团对上市公司债权约11600万元;
(七) 意向受让方的受让意向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八)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在股份转让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本次受让获得的股份;
(九) 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出让方支付缔约保证金人民币8400万元整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付缔约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拒绝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则缔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及需递交的资料清单
本次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17时。
意向受让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向氟化学集团递交以下材料:
(一) 受让意向书;
(二) 意向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主营业务介绍、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联系方式等;
(三) 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公司最近一年经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 意向受让方收购目的说明以及对上市公司初步重组方案;
(五) 报价及报价说明;
(六) 收购资金来源及支付安排与保证;
(七) 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八) 意向受让方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九) 递交意向受让文件人员的授权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 氟化学集团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氟化学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账 号:137131516010009659
六、氟化学集团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梁峰
联系电话:010-68096094/010-63324028
传 真:010-68096092/010-63324028
电子邮箱:xuelf0628@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180号新纪元大厦506
邮 编:100055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9日
股票简称:ST 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0-008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信息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