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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编号:201008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4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4月9日在杭州梅苑宾馆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李福康、李光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长汪诚、独立董事尚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祝卫、钟晓明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尚阳、邵瑞庆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诚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对广东诺尔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受让广东诺尔康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关于对武汉市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同意:11票(其中钟晓明、邵瑞庆、尚阳、祝卫、李光甫为有条件通过)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编号:201009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受让广东诺尔康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内容简要:公司拟出资约800万元人民币(本价格为预估值,最终以审计评估值确定的金额为准)受让北京新龙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四知、张春华等持有的广东诺尔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尔康药业)共计51%股权;

      若最终成交价格超过预估价格的10%,本议案将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批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权的受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股权受让概述

      1、股权受让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约800万元人民币受让北京新龙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杨四知、自然人张春华分别持有的诺尔康药业37.67%、8%、5.33%股权,合计受让诺尔康药业51%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北京新龙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诺尔康药业49%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04月09日在杭州梅苑宾馆会议室召开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李福康、李光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长汪诚、独立董事尚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祝卫、钟晓明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尚阳、邵瑞庆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诺尔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诺尔康药业51%股权。

      3、本次股权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权受让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股权受让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北京新龙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新龙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1336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四知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仓储服务;销售:五金、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业务。

      2、自然人杨四知

      性别: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8号

      国籍:中国

      近三年工作经历:二〇〇六年六月至今任北京新龙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3、自然人张春华

      性别: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8号

      国籍:中国

      近三年工作经历:二〇〇六年至今任北京新龙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诺尔康药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诺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银锭塘大街28号1栋2楼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张咬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销售: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代办普通货物运输及储仓手续;商品展览策划,会议服务,商品信息咨询

      2、诺尔康药业财务指标: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95620206.90元;净资产人民币15946995.51元;净利润1170524.80元。

      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13871884.03元;净资产人民币16470238.54元;净利润523243.03元

      3、投资方式:受让股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受让股权价格依据

      公司拟聘请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评估)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对诺尔康药业予以审计(评估),并按审计(评估)值受让北京新龙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诺尔康药业37.67%股权;受让自然人杨四知、张春华所持有的诺尔康药业全部股权。股权受让价格约为800万元人民币,本价格为预估值,最终以审计评估值确定的金额为准。

      6、股权受让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确认转让价款后与诺尔康药业的股权持有人签署股权受让合同。

      四、股权受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占公司2009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7%,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

      2、医改新政实施后,行业竞争格局将发生改变,加强与医药商业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建立销售平台和信息平台,有利于公司积极应对医药环境的变化;

      3、通过本次投资,将实现新龙集团优势医药商业资源和公司品牌、产品等资源的强强联合,实现公司主导产品在珠三角地区的终端辐射力、增强公司医保产品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销售力,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本次投资完成后,诺尔康药业预计2010年将实现销售额5.5亿元。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由于医药商业已步入微利时代,作为独立市场经济主体,面对竞争激烈的医药流通市场,诺尔康药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2、随着国家医改新政的持续推进和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将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医药行业的经营格局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将对医药商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医药行业政策及医药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可能对本次股权受让带来一定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关于对广东诺尔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可行性报告;

      3、诺尔康药业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

      4、诺尔康药业201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编号: 201010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武汉市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都”);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 委托贷款期限:2年(分两期执行,每期期限1年);

      ● 贷款利息:月利率1.25%(即:年利率为15%);

      ● 付息方式:按月支付。

      ●经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股权质押担保中出质股权所在公司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确认,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为64597.28万元。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将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武汉金都提供人民币壹亿元贷款,贷款分2期执行,每期1年,贷款月利率1.25%(即:年利率15%),利息按月支付。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04月09日在杭州梅苑宾馆会议室召开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李福康、李光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长汪诚、独立董事尚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祝卫、钟晓明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尚阳、邵瑞庆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武汉市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其中钟晓明、邵瑞庆、尚阳、祝卫、李光甫为有条件通过),同意公司通过委托银行向武汉金都提供壹亿元贷款。

      3、本次委托贷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市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伍仟万元

      注册地:武昌区友谊大道特1号广达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吴忠泉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2、委托贷款期限:贷款分两期,每期1年

      3、委托贷款利率:月利率1.25%(即年利率为15%)

      4、贷款担保:借款人武汉金都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金都集团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金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经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股权质押担保中出质股权所在公司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确认,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为64597.28万元。)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委托贷款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使公司获得较高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浙源评报字2010第0031号)。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