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0-05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0年4月9日如期召开,会议由丁凯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2名,实到10名,余红辉董事书面授权委托戴志勇董事出席,张炳生独立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刘海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逐项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0,954,951.0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095,495.10元,加2008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5,638,241.84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497,697.78元。
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6,8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680万元。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投资发展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建行北仑支行申请授信业务,额度为49,000万元(含本数),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申请授信业务,额度为5,000万元(含本数),一年内有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热力管网建设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建设北仑城区集中供热五标段(中河路—新凯河路)管线,总投资控制在560万元以内。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凯、陈建华、单亮、戴志勇、余伟业、王凌云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决定2009年度公司总经理年薪为28.8万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年薪均为23.04万元,以上人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司所在地工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决定于2010年5月27日召开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时间:2010年5月27日上午9:00;
2、地点:宁波新晶都酒店(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1088号)
3、审议内容:
(1)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4)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1)本公司董事、监事(2)截至2010年5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宁波热电”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凤洋一路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6885271
联系人:乐碧宏 周良焕
登记日期:2010年5月24日、5月25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法人)出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0-06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出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2010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投资议案。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名称: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管理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波市保税区;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研发与投资,资产经营及管理,国际、国内贸易。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来的发展将继续以热电为主业,通过重建、合作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在热电主业及新能源、公用事业等多个领域作进一步的拓展,实现做大做强宁波热电,实现规模效益。但目前,宁波热电传统经营项目较单一,需要拓展新领域,包括对新能源、低碳经济的研究与探索。而且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盈利能力等方面对新公司都能有效支持。
本次子公司的设立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0-07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的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 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简称) | 预计总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 总金额 (万元) |
采购货物 | 蒸汽 | 新区热力 | 18000 | 78.91% | 5931.95 |
采购货物 | 蒸汽 | 宁波钢铁 | 870 | 3.81% | 0 |
合 计 | |||||
销售货物 | 蒸汽 | 宝新不锈钢 | 1500 | 5.99% | 1663.93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简称“新区热力”)
法定代表人:何大元;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北仑区新碶长江国际商务大厦1幢A1602室;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蒸汽、热水的供应,工业水供应,仪器仪表,供热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检验及管理服务,热网管道的安装、维修、检验检测(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新区热力为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等三家蒸汽生产商的委托销售方,其实际控制人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其持有我公司2.26%的股份);控股公司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联合”)33.60%的股份(宁波联合持有我公司10.66%的股份),为宁波联合的第一大股东;为此,新区热力与宁波联合为一致行动人,与我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钢铁”)
法定代表人:崔健;注册资本56亿元;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及其压延产品、焦炭的生产;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地货物及技术除外;矿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装卸;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咨询。许可证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按批准证书核定经营)。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3)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简称“宝新不锈钢”)
法定代表人:戴志浩;注册资本284,838万元;公司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不锈钢卷板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自有房屋出租。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能按期足额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三、定价原则:
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与关联方之间的蒸汽购买与销售的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煤汽联动政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购买蒸汽的交易能有效保证我公司现有热用户的继续用热需求,并拓展新的用热市场,保障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宝新不锈钢坐落于本公司有效供热半径内,为本公司的供热客户。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9日召开,参加表决的6名董事全部同意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凯、戴志勇、余伟业、王凌云、陈建华、单亮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与新区热力、宁波钢铁分别签署了《蒸汽销售与购买协议》,与宝新不锈钢签署了《供用汽协议》,均约定了定价原则及计量结算办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与关联方签署的《蒸汽销售与购买协议》;
3、与宝新不锈钢签署的《供用汽协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0-08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4月9日下午召开。本次会议由吕建伟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