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3日在张江大厦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8 人,代表股份 848,497,8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88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848,118,0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
反对:164,9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弃权:214,83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2. 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848,116,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1%
反对:169,0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弃权:211,8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3. 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848,107,7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173,0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弃权:216,9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4.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9年度,经审计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706,909,161.20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3,915,805.31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391,580.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4,438,351.27元,扣除2008年度现金红利分配170,355,850.50元,加上其他调整,2009年度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384,138,190.03元。
公司以2009年末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464,606,865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847,445,9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0%
反对:852,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
弃权:199,0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5.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戴根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47,437,1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0 %
反对:728,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弃权:332,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于其2010年度的报酬,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2009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同意:848,100,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
反对:138,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弃权:258,6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7. 关于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内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贷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有效期为200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同意:847,422,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3%
反对:83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弃权:2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8. 关于增资雅安张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置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宗虹共同向雅安张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9亿元,以开发雅安三雅园、雅二中住宅项目。其中本公司增资102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雅安张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份。
同意:18,215,5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08%
反对:24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8%
弃权:221,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4%
关联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9. 关于收购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承担债务方式收购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约4700万元,承担债务约3580万元,合计约8280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占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
同意:16,482,2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502%
反对:1,973,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60%
弃权:221,0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8%
关联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林海律师、金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0-00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