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专版
  • 12:地产投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信息披露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9:专版
  • A10:专版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证券
    为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季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许志榕持有公司股份拍卖的公告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股价波动的核查公告
  •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2010年4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B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5版:信息披露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证券
    为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季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许志榕持有公司股份拍卖的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股价波动的核查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法院发来的(2010)潍商初字第18号传票,本公司涉及股东会议决议确认纠纷被起诉。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

      住址: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63号

      被告: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住址:山东省寿光市广场街288号

      被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

      (二)诉讼起因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原告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均系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股东,本公司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原告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参加了股东会,并表决通过了股东大会决议,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十八名管理骨干以现金方式向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此次也同比例增资(具体增资方案详见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09-50],刊登于2009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原告诉称:“两被告根据股东会决议于2009年12月28日到寿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但是事后,原告得知,两被告提交股东会表决的会议内容与被告向寿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并不一致,致使原告因为重大误解做出了投票表决,并且用虚假的股东会决议内容骗取了寿光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第一被告的企业注册变更登记”。

      (三)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确认被告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于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做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三、本案判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本公司正了解情况,核对资料,与原告方进行联络沟通,查找分歧原因,稳妥应对该项诉讼。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外,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诉讼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影响不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案情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潍商初字第18号开庭传票

      (二)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三)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0-11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