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陈东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应海珍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高亮 |
公司负责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海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亮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85,998,177.39 | 233,119,339.28 | 22.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70,748,722.02 | -7,296,768.97 | 2,440.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74 | -0.09 | 2,033.3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712,006.58 | -343.21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8 | -256.96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12,860.68 | -3,612,860.68 | 6.1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6 | -0.036 | 25.6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 | -0.035 | 27.0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6 | -0.036 | 25.6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704 | -0.0704 | 增加6.6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675 | -0.0675 | 增加6.8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98,87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069.94 | 地税滞纳金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53.5 | |
| 合计 | -147,395.4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66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 | 15,133,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珊珊 | 7,611,1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巧媛 | 2,800,017 | 人民币普通股 |
| 胡蓓荣 | 1,5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大有富矿投资有限公司 | 1,110,8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光华 | 1,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邓宏勋 | 78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薛智杰 | 696,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贻思 | 690,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方福全 | 685,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我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09年12月7日经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已于2010年1月5日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87号)。2010年2月2日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000万元,扣除875万元发行费用(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125万元。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814.88万股。
2、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614.66万元,其中偿还公司逾期债务11714.6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510.3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内。
3、公司2010年3月28日召开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预案,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持有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0%。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有富矿投资有限公司在受让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后继续履行原有承诺,杨珊珊在受让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份后继续履行原有承诺.2010年1月22日,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杨珊珊和北京大有富矿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已全部实现流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
201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