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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基金直销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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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0-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0-00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0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19日14:00时,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5点。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逐项表决);

    1.01增资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33000万元

    1.02增资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4、关于增资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33000万元的议案

    5、关于增资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议案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738979爱众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表决议案时,须填报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 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1.00元
    1-1增资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33000万元1.01元
    1-2增资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1.02元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2.00元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3.00元
    4关于增资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33000万元的议案4.00元
    5关于增资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议案5.00元

    注:99.00元代表本次大会所有议案。

    (3)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2日A股收市后持有“广安爱众”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979买入99.00元1股

    2、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2日A股收市持有“广安爱众”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979买入1.00元1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出席人员

    1、2010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七、参会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0年4月19日9:30-14:00时

    在2010年4月12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826—2983066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周红琼 滕蕾

    八、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附件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0年4月19日召开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1-1增资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33000万元   
    1-2增资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4关于增资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33000万元的议案   
    5关于增资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0—00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

    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针对公司大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将所持流通股解除质押及办理新的质押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0年4月9日,爱众集团解除了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0股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贷款的质押手续,该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2010年4月9日,爱众集团以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贷款,签署了《质押合同》,期限为2010年3月29日至2013年3月28日,目前,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