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0-00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 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常州新希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与控股股东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签署了《常州新希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5亿元人民币协议收购常高新所持常州新希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4月13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0-007。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本次股权收购的需要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与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有关的事项:与常高新签署补充协议;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的材料;办理相关的审批、核准、备案及过户登记手续等。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胥大有、王立、李里千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城市综合开发主业的范围和深度,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收购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5月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劳动中路80号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10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8、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0年4月26日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六)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0年4月28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88136510
传真:0519-88109996-363
联系人:周明 肖秀丽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劳动中路80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04
(七)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理我公司(本人)出席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对1-4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