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0年4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9年末总股本639,312,4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35元),共派现95,896,867.2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2日
2、除 息 日:2010年4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2010年4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0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4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997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08*****106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 | 08*****992 | 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 |
4 | 08*****962 | 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05室
2、咨询联系人: 于雷
3、咨询电话: 0431-85096806
4、传 真: 0431-85096816
七、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0-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