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年大明 | 董事长 | 因出差不能出席 | 闫荫枞 |
罗健 | 董事 | 因出差不能出席 | 吕和平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年大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化岗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成 |
公司负责人年大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化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62,883,352.99 | 3,119,399,682.83 | 11.0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68,030,545.35 | 751,299,852.32 | 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83 | 1.77 | 3.3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173,424.13 | -45.3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39 | -44.2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730,693.03 | 16,730,693.03 | 722.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8 | 0.0398 | 7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1 | 0.041 | 754.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8 | 0.0398 | 7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 | 2.20 | 增加1.9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9 | 2.29 | 增加2.0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2,425.9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8,535.27 |
所得税影响额 | 114,776.1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811.71 |
合计 | -689,996.7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2,74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66,353,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住友商事株式会社 | 20,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00,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鸣霄 | 3,029,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工行-光大阳光混合优选(阳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99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光大银行-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176,707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伟军 | 1,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永洪 | 1,462,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内蒙古中灿能源有限公司 | 1,456,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伟民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7664.83万元,增幅34.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季度销售额增大、回款较多,同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2127.77万元,增幅39.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销售特别是原料药销售增加,授信期较长。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783.5万元,增幅66.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销售各部预支销售提成,子公司上海普康对外借出款项。
4、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98.25万元,增幅47.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后续支出入账。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3353.84万元,增幅2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河南省医药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6、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1122.11万元,减少67.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预收账款在2010年一季度发货形成销售致预收账款减少。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817.35万元,减少86.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一季度支付应付未付薪酬。
8、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053.67万元,增幅44.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大幅增加,各项税费相应增加。
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899.95万元,增幅4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0年医药销售形势较好,销售大幅增加。
10、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0121.43万元,增幅4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销售成本也相应增加。
1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78.09万元,增幅42.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增加,相应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也相应增加。
1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67.02万元,增幅104.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2.36万元,减少52.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09年一季度违约金收入较多,本年较少。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4.38万元,增幅452.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增加。
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469.7万元,增幅722.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销售形势较好,成本、费用控制较好,营业利润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也相应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少,流动资金需求量大。为了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年大明
2010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ST天方 证券代码:600253 编号:临2010—013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8: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人数为5人,独立董事朱鹏程先生、陶涛先生、董家春先生、何伟先生通过传真形式表决,董事长年大明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闫荫枞先生代为表决并主持本次会议,董事罗健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吕和平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闫荫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附件三);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0—015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于每年半年结束或年度终了时,根据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采用账龄分析法,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并结合个别认定计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坏账计提比例标准,为更为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计提比例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年以内 | 5% | 1%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ST天方 证券代码:600253 编号:临2010—014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华兴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于每年半年结束或年度终了时,根据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采用账龄分析法,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并结合个别认定计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坏账计提比例标准,为更为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计提比例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年以内 | 5% | 1%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了同行业其他先进企业的标准,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监事会无其他应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ST天方 证券代码:600253 编号:临2010—015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 变更时间:2010年1月1日
2、 变更原因: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规模逐年扩大,规模扩涨较快,其销售渠道重点是省会郑州市及周边地市三甲级医院,医院回款期一般是六个月,个别医院回款期为九个月,但产生呆死账的情况较小;同时,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原料药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权重已达76%,其销售渠道重点是常年合作、信誉度高的知名企业,产生呆死账的情况较少。因此,原制定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已不能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3、 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于每年半年结束或年度终了时,根据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采用账龄分析法,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并结合个别认定计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坏账计提比例标准,为更为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计提比例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年以内 | 5% | 1%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的变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坏账计提比例标准,更为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的变更,结合了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参照了行业其他先进企业的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会计估计的要求,同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了同行业其他先进企业的标准,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5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