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董云雄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郑国强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朱海萍 |
公司负责人董云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海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694,662.00 | 23,889,302.91 | 24.3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547,684.37 | 11,861,306.38 | 14.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029 | 0.025 | 1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810,913.67 | 112.0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112.5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6,377.99 | 1,686,377.99 | 1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 | 0.004 | 1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 | 0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4 | 0.004 | 1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7 | 13.27 | 增加10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 | -1.6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899,000.00 | 2009 年12 月15 日,公司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托管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源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股权托管协议》,根据协议,股权的托管期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6月15日止,托管期间,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应分期向公司支付托管费共计人民币400万元。报告期公司受益净额为189.9万元。 |
合计 | 1,899,000.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9,77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俞麗 | 47,691,464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战毓春 | 6,817,2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6,077,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5,938,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4,905,06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 3,309,606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林珍 | 2,277,177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2,014,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 1,892,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1,716,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比期年数增减百分比 | 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18,651,679.58 | 12,840,765.91 | 45.25% | 主要是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收回对外债权 |
预收款项 | 2,000,000.00 | -100.00% | 报告期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 |
应交税费 | 109,847.00 | 不适用 | 其他业务发生的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16,037,130.63 | 10,027,996.53 | 59.92% | 主要是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收回对外债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比上年同期数增减百分比 | 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2,175,188.00 | 不适用 | 上年同期公司正在执行《重整计划》没有经营业务(下同) | |
营业成本 | 63,950.58 | 不适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9,847.00 | 不适用 | ||
管理费用 | 324,802.64 | 不适用 | ||
财务费用 | -9,790.21 | 不适用 | ||
净利润 | 1,686,377.99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09年10月2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9年10月29日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文号:091698号)。2009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获有条件通过。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与有关方面正在继续努力推动这项重大资产重组,并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将立即抓紧实施。
2、为明晰本公司的资金情况,保障公司原债权人的利益,利于公司破产重整剩余资产的清偿和有效监管,2010年3月26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管理人经研究决定,另行开具破产管理资金专户并将公司账面与破产重整相关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剥离,以区别公司重整后的正常业务。其中剥离的货币资金转入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新开立的“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专用帐户”中,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会计核算另设独立账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有关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最终结果,将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定时效终止时再予以临时公告披露。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相关账务剥离工作正在进行中。
3、公司于2006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止报告日,尚无调查结论。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云雄
2010年4月16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