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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证券为汇丰晋信
    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4月16日起东方证券代销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申购代码540001 后端申购代码541001)、

      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代码540002)、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代码540003)、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申购代码540004 后端申购代码541004)、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代码540005)、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代码540006)和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代码540007)。

      一、东方证券基本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二、东方证券在以下20个城市的5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申购等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如有变化请以东方证券公告信息为准)。

      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或登录网址:www.hsbcjt.cn咨询、了解基金详情。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