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室
3、召集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
5、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国庆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2,0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2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在该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04,194,391.5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计10,419,439.1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15,671,787.07元,扣除已实施200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30,0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79,446,739.45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共计4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5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一旦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公司股票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上述协议将于公司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有关的协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82,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文梁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