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4版)
预付款项 | 33,018.44 | 25.16% | 53,713.14 | 58.57% | 15,095.74 | 10.50% |
其他应收款 | 2,568.25 | 1.96% | 995.76 | 1.09% | 2,239.12 | 1.56% |
存货 | 14,399.36 | 10.97% | 12,560.94 | 13.70% | 12,998.11 | 9.04% |
合计 | 131,217.66 | 100.00% | 91,710.38 | 100.00% | 143,727.9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存货构成。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均在90%左右。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70,700.00 | 14.45% | 116,200.00 | 51.64% | 32,000.00 | 17.95%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1,000.00 | 0.56% |
应付账款 | 95,261.80 | 19.46% | 58,968.11 | 26.20% | 54,943.54 | 30.82% |
预收款项 | 23,329.36 | 4.77% | 15,841.16 | 7.04% | 16,358.67 | 9.18%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14,800.00 | 3.02% | 0.00 | 0.00% | 5,000.00 | 2.80% |
其他流动负债 | 81,338.55 | 16.62% | 3,624.27 | 1.61% | 7,738.93 | 4.34% |
非流动负债 | 203,973.05 | 41.68% | 30,402.00 | 13.51% | 61,240.14 | 34.35% |
负债合计 | 489,402.75 | 100.00% | 225,035.54 | 100.00% | 178,281.29 | 100.00%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商业信用规模增长,应付账款不断上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国开行银团贷款,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导致非流动负债比例提高,负债结构得到了一定改善。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状况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产能,凭借新疆煤炭、原盐、石灰石、电力等资源、能源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及公司具有的成本优势、规模优势、技术装备优势等竞争优势加大了疆外市场开拓力度。随着公司产能扩大和市场开拓,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毛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营业收入 | 332,650.07 | 343,212.60 | 240,862.99 |
其中:聚氯乙烯树脂 | 249,194.37 | 265,960.47 | 189,406.99 |
氯碱类产品 | 75,724.93 | 74,459.66 | 49,224.60 |
营业成本 | 281,930.98 | 283,238.67 | 179,445.64 |
其中:聚氯乙烯树脂 | 234,330.45 | 241,207.75 | 149,090.17 |
氯碱类产品 | 42,353.64 | 41,509.75 | 29,328.88 |
营业毛利 | 50,719.09 | 59,973.93 | 61,417.35 |
其中:聚氯乙烯树脂 | 14,863.92 | 24,752.72 | 40,316.82 |
氯碱类产品 | 33,371.29 | 32,949.91 | 19,895.72 |
毛利率 | 15.25% | 17.47% | 25.50% |
其中:聚氯乙烯树脂 | 5.96% | 9.31% | 21.29% |
氯碱类产品 | 44.07% | 44.25% | 40.4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不断扩大导致产量逐年增长;公司加大销售开拓力度,使得新增产能得以较好的消化,产销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另外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也对各年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最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
销售费用 | 23,345.09 | 7.02% | 22,583.49 | 6.58% | 13,609.61 | 5.65% |
管理费用 | 11,878.06 | 3.57% | 18,669.75 | 5.44% | 17,027.67 | 7.07% |
财务费用 | 6,090.75 | 1.83% | 4,639.74 | 1.35% | 2,809.47 | 1.17% |
合计 | 41,313.90 | 12.42% | 45,892.98 | 13.37% | 33,446.75 | 13.89% |
注:费用率=费用/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销售费用中主要是运输费用,其占到销售费用的70%左右,销售费用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对疆外的销售力度导致疆外运输费用增加较多;随着公司产能和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各项运行费用相应增加。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554.62 | 31,132.53 | 44,851.90 |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3,618.50 | 393,567.54 | 294,325.5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3,352.70 | 302,731.27 | 202,642.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089.62 | -159,450.55 | -113,514.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363.92 | 37,923.74 | 153,104.0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793.35 | -90,436.53 | 84,348.5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43.19 | 104,979.72 | 20,631.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336.54 | 14,543.19 | 104,979.72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142,539.05万元,是公司同期累计净利润44,396.16万元的3.21倍。2007年至200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2.20%、114.67%、115.32%,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利润质量较好,现金回收能力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不断扩大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使资本性支出较大。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2009年同比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公司国开行银团贷款以及发行短期融资券资金到账;2007年较2006年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发募集资金到位。
第五节 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管理措施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23,270万股,发行价格为1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99,9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80,351,12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719,639,88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建设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根据发行人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000万股(含本数),不低于7,000万股(含本数),发行底价13.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为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向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华泰二期项目,总投资398,866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 (万元) |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项目批文 |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项目 | 398,866 | 380,000 |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059号文备案;环评报告经国家环保部以“环审〔2008〕89号”文批复同意。 |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已经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时以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置换,再以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装置、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配套2×135MW热电联产装置以及1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熟料装置,配套公用工程、服务性工程。项目预计2010年建成投产,达产后将为公司每年新增36万吨聚氯乙烯树脂、30万吨离子膜烧碱生产能力以及17.5亿度发电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059号文备案。项目建设用地已获得乌国用(2005)第0016699号、乌国用(2005)第0016700号、乌国用(2005)第0016719号土地使用权证。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4月29日出具了环审〔2008〕89号《关于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批复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
(一)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80,000万元,将使公司新增聚氯乙烯树脂产能3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产能30万吨/年,17.5亿度/年发电能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公司在疆内、外市场和中亚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步骤,未来几年内,公司将发展为国内具有成本领先优势的大型氯碱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将稳步上升,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资源、成本、规模是决定氯碱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公司具有发展氯碱工业的原盐、石灰石、电石、煤炭、电力等资源、能源组合优势,竞争优势明显。通过利用募集资金建设华泰二期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增强公司的成本领先优势,将资源优势尽早转化为效益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对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对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在本次发行前,经公司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照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专项存储账户如下:
1、账户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65101560062692330000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账户名称: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65101560062693120000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第六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泰化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律师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了全部和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整个发行过程,包括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的发送、申购报价和保证金的缴纳、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确定、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合同》的发送与签署、认购股款的缴纳和验资等系真实、合规、有效的;发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23,270万股股份已于2010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0年4月2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2010年4月20日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新疆国资委认购的股份自2010年4月20日起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2010年4月20日起十二个月。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