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82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81.2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718.74万元,超募资金为44,716.7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0]第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10年4月15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石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石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001638641050152629,截止2010年4月13日,专户余额为13,691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21亿支PVC手套装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3101040019007,截止2010年4月13日,专户余额为4,634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33亿支PVC手套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73040602018170041415,截止2010年4月13日,专户余额为1,67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82571372408096001,截止2010年4月13日,专户余额为24,716.74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或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归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4月13日,期限12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方书品、朱焱武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开户银行,同时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证券代码:002382 公告编号:2010-001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