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6238万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2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5号文核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公开发行1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票,总股本增至44800 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83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15000万股股票于 2007 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当时持股21865万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数及承诺锁定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万股)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限售条件 | 备注 |
1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21865 | 2010年4月26日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 |
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2990 | 2008年4月26日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已按规定解除禁售 |
4600 | 2009年9月25日 | 自办理完成该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已按规定解除禁售 |
3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5 | 2008年4月26日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已按规定解除禁售 |
4 | 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115 | 2008年4月26日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已按规定解除禁售 |
5 | 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限公司 | 115 | 2008年4月26日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已按规定解除禁售 |
6 | 股本合计 | 29800 | — | — |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每10股派送2股股票股利,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8日。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且尚在承诺期内的21865万股股票相应增加为26238万股。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于2009年6月19日颁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将其持有的13207047股本公司国有股权转持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义务,应转持的股份已被冻结。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于2010年4月26日承诺期限届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股
股本类型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国有法人股 | 26238 | ﹣26238 | 0 |
合计 | 26238 | ﹣26238 | 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22 | ﹢26238 | 53760 |
总股本 | 53760 | — | 53760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应转持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13207047股继续冻结。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0-013
债券代码:122044 债券简称:10连云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