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6日在北京民族饭店11层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建董事长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082,516,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67347%,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3,082,49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4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59%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3,082,49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4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59%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082,516,7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4%
反对: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72,734,680.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6,022,684.57元,提取一般准备1,581,577,348.84元,按总股本4,990,528,316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3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48,768,681.08元。2009年度利润分配后,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1,466,365,965.81元。
赞成:3,082,49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41%
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5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目标为总资产10,00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0%以内,利润总额57亿元。
赞成:3,082,496, 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35%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
弃权: 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5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继续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国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两家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审计费各270万元,合计540万元。
赞成:3,082,516,9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赞成:3,082,516,9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关联股东首钢总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97,646,94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赞成:2,384,869,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关联股东国家电网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95,920,39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赞成:2,486,596,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赞成:3,082,49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4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59%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相互评价结果的报告》
赞成:3,082,49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4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59%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赞成:3,082,49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4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59%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0—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