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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程秀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程秀茹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秀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秀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409,304,436.133,360,314,546.861.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18,436,002.49796,315,869.12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145.012.5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543,938.10-83.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3-85.71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248,031.8621,248,031.8616.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40.13416.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10.13114.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40.13416.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32.63增加0.1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2.59增加0.1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1,878.98本期公司转让沈阳嘉濠商厦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获得收益增加;处置房屋及建筑物装修装潢支出增加。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0,884.26 
    所得税影响额-125,690.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072.80 
    合计370,999.6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27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36,195,42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565,51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197,81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156,43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1,20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857,9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499,64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86,371人民币普通股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3,164,711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974,28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2010年3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
    应收票据10,109,834.002,380,000.00324.78%
    存货399,347,591.92259,147,349.3054.10%
    应付票据449,079,937.00321,444,887.0039.71%
    应交税费2,061,798,3832,755,861.94-93.71%

    变动原因:

    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了324.78%,原因是:经营销售中收取客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存货较期初增加了54.10%,原因是:为店庆活动组织商品采购增加。

    3、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了39.71%,原因是: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供应商货款增加。

    4、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了93.71%,原因是:本期已交税金增加,进货增加使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项目2010年1-3月2009年1-3月增减比例(%)
    销售费用41,325,779.1324,638,195.1167.73%
    财务费用1,504,164.682,224,104.69-32.37%
    资产减值损失15,685.56181,645.30-91.36%
    营业外收入7,453,230.80390,690.501807.71%
    营业外支出6,950,467.562,770.19250802.20%

    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较同期增加67.73%,主要原因是:随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本期

    合并报表范围较同期增加。

    2、财务费用较同期降低32.37%,主要原因是:本期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降低91.36%,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减少使计提的坏账

    准备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加1807.71%,主要原因是:本期转让沈阳嘉豪商厦房屋及土

    地使用权获得的收益增加。

    5、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加250802.20%,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房屋及建筑物装修装潢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2010年1-3月2009年1-3月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43,938.1033,403,122.29-8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52,387.97-112,013,651.5067.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55,262.85-10,986,304.53-71.63

    变动原因: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83.40%,主要原因本期采购商品所支付

    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67.73%,主要原因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71.63%,主要原因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

    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三十六个月期满后,在相关规定允许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时,出售价格不低于20.00元/股(若公司股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做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减持行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47,726,422.50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和平

    201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0—00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4月19日上午8:3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6.5亿元人民币。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亿元人民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亿元人民币。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均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期限均为一年。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