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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海南子公司拟向关联方
    购置房产的公告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1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海南子公司拟向关联方

      购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 :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生态投资”: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概述

      1、为了更好的开展本公司的海南省业务,拓展海南市场,充分运用海南当地的优惠政策,本公司拟在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并拟通过海南子公司与海南生态投资签署《海南生态软件园研发楼定制合同》,向其购买研发大楼。

      由于海南生态投资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控股子公司,故海南子公司与海南生态投资为关联方,双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卢明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 册 地:海南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疏港南路

      3、法定代表人:谢庆华

      4、注册资本:壹亿六千万元

      5、海南生态投资成立于2008年11月,主营业务: 高科技产品的开发与应用,高科技成果商品化的组织实施、评估业务;电子系统工程的总承包;高科技产品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高科技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信息交流;专业展览;专业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商品批发与零售。

      6、海南生态投资2009年的营业收入为140,002,924.61元,2009年的净利润为54,729,735.80元。

      7、本公司实际控股人中国电子同时为海南生态投资的控股股东,持有其40%的股份。除此以外,其与本公司前十大的其他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海南子公司拟在海南生态软件园购买的两栋研发大楼,单价为3299 元/平方米,总价约为1320万元人民币。

      2、海南生态软件园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距离海口市区20公里,交通便利。园区以软件研发、软件外包、IT培训、呼叫中心、互联网媒体等为主要方向,着力建设旅游信息化示范基地、手机产业链整合基地、国家应急管理产业基地、国际动漫创意产业基地以及软件服务外包基地等五大产业布局。作为海南“一岛一区两园”省级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海南省政府全方位支持,入园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奖励扶持政策三年,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海南国际旅游岛信息化建设项目,具有较好的政策优势。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约132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3、产权交割

      在海南生态投资取得销售该房产《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通知海南子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海南子公司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与海南生态投资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海南生态软件园区研发楼对外市场定价为5000元每平米起。为支持首批入园规模企业发展,海南生态投资根据集团安排以园区内部优惠价格为海南子公司定制研发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海南子公司在海南生态软件园购置房产,成为其入园企业,除了可满足子公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需要外,还能充分利用当地优惠政策,与其他知名企业在海南信息化建设项目上开展紧密合作。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0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未与海南生态投资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充分利用了海南省现有政策优势,有利于满足公司在海南长期业务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3、拟签订的房产定制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1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0年4月1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设立海南子公司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在海南省开拓市场和发展业务的需要,鉴于海南省的多项投资优惠措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海南生态软件园设立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在海南省的营销、服务和应用开发,承接并运作当地信息化应用集成项目等业务,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00%。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关于海南子公司购买研发大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0-016《关于海南子公司拟向关联方购置房产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卢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