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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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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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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0-010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黄红云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宗书声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着谨慎原则,同意对应收南充长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往来款项个别认定按9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该款项期末坏账准备21,444,925.32元;同意对应收魏庆股权转让款个别认定按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该款项期末坏账准备799,918.50元;同意对其他账龄较长且无法收回款项做核销处理,核销金额为458,902.65元。同时,公司将采取措施全力清收相关债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兴述先生、刘斌先生、黄兴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27,391.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77,681.43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9,060,876.99元。鉴于公司目前尚处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过渡期,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盈利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乔昌志先生于2010年3月2日辞去董事职务生效后,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空缺1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夏雪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查后以决议形式形成审查报告,同意将夏雪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将夏雪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夏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夏雪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依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200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评价和建议,公司拟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程序提议。独立董事通过了解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将于2010年5月10日(周一)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5日(周三)。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夏雪先生简历

    夏雪,男,46岁,研究生。1986年至2007年5月历任涪陵制药厂(太极集团前身)财务部副经理、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太极集团、证券代码:SH.600129)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07年6月至今任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监。

    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42%股权,目前为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4.5530%股权,为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止目前,夏雪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持有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0-011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着谨慎原则,同意对应收南充长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往来款项个别认定按9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该款项期末坏账准备21,444,925.32元;同意对应收魏庆股权转让款个别认定按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该款项期末坏账准备799,918.50元;同意对其他账龄较长且无法收回款项做核销处理,核销金额为458,902.65元。同时,公司将采取措施全力清收相关债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按相关规定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27,391.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77,681.43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9,060,876.99元。鉴于公司目前尚处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过渡期,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盈利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并按相关规定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 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0-014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0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周一)9时30分,会期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5日

    (六)出席对象:1、凡2010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8号天王星商务大厦C座5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兴述先生、刘斌先生、黄兴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0年5月6日9时至2010年5月7日17时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8号天王星商务大厦C座5楼(邮编401120)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23-67033765

    联系人:刘忠海 刘川东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201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及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对应收南充长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往来款项个别认定按9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该款项期末坏账准备21,444,925.32元;拟对应收魏庆股权转让款个别认定按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该款项期末坏账准备799,918.50元;拟对其他账龄较长且无法收回款项做核销处理,核销金额为458,902.65元。

    上述会计处理是依据相关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体现了公司谨慎经营的原则,更为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议。

    二、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27,391.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77,681.43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9,060,876.99元。鉴于公司目前尚处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过渡期,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盈利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出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公司2009年度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2009年度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落实,公司2009年度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09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所做《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2009年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了全面评估,真实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在2009年度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应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全部内容。

    五、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夏雪先生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限制担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确定夏雪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补选夏雪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

    陈兴述 刘 斌 黄兴旺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依据对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的了解,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

    通过了解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提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兴述 刘 斌 黄兴旺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独立董事签署:

     陈兴述

         刘 斌

         黄兴旺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