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3年10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共进行了13次收益分配,累计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1.1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第14次收益分配,现将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本基金2009年度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4月23日
2、除息日:2010年4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10年4月2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10年4月26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4月28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4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4月27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4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收益分配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0年4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其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4、除息日当天(2010年4月26日)暂停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5、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本基金的详情: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cfund.com.cn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