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进口
马铃薯淀粉中期复审调查
马铃薯淀粉中期复审调查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商务部1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
分析人士指出,在欧盟宣布对我铜版纸进行反补贴调查2日后,商务部即出台对欧盟进口产品的贸易救济调查,可以说,这是对欧盟错误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一个回击。
此次期中复审调查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即于2011年4月18日前结束。
商务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及《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的规定,对欧盟生产商和出口商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重新作出认定,并计算适用于欧盟出口商和生产商的倾销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