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10年4月19日(周一)上午9:30
会议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董事长闻掌华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82,257,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2,257,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2,257,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2,257,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2,257,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2,257,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2,257,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2.91%,反对0股,弃权0股。
7、 审议《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2,257,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2.91%,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 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编号:2010-12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