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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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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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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0-001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6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莫林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3,529,597.31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352959.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1,330,833.06元,200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0,507,470.64元。

      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72,110,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2股,计54,422,09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计54,422,092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人数在第五届董事会5人的基础上增加1人,鉴于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原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现拟修改为:“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中有关董事、监事2009年度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于2010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五、九、十、十一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0-00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永鼎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5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0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63272489

      传 真:0512—63271866

      4、联 系 人: 陈海娟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0-00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慰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