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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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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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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码:2010-1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于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谢松林董事、刘朝安董事由于公务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夏清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翟若愚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提交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479,469千元和1,612,317千元,本公司2009年度以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母公司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约为193,306千元。

    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截至2010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2,310,037,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股息每股0.07元(含税),派发股息总额约为人民币861,703千元。

    5、审议批准《2009 年度关联交易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票

    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的说明》,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200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6、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批准《2009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发布《2009 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批准《2009 年年报、年报摘要及业绩公告》,同意发布2009 年年度报告、年报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批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新余发电公司、迁安热电公司、调兵山发电公司、辽宁风电公司、漳州风电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同意公司为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发电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

    (2)同意公司为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迁安热电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

    (3)同意公司为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调兵山发电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担保;

    (4)同意公司为辽宁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辽宁风电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

    (5)同意公司为大唐漳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漳州风电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担保。

    由于新余发电公司、迁安热电公司、调兵山发电公司、辽宁风电公司、漳州风电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故上述担保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待相关担保合同条款确定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11、审议通过《修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就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一条相应条款。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公司章程》核准过程

    中,根据国家有关机构对《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或指令,对《公司章程》作出

    适当的修订,以符合国家有关机构的要求。

    同意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批准《关于委托中水物资公司进行生产物资集中采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 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10年度通过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物资公司”)集中采购技改项目所需设备,生产备品配件以及大宗消耗性材料,集中采购所涉及的项目采购金额预计3亿元人民币;同意公司向物资公司支付一定管理服务费。

    集中采购的事宜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放弃表决权。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阜新煤制气公司建设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 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6.33亿元(人民币,下同)(出资比例90%),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出资比例10%)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

    上述出资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放弃表决权。

    同意将上述投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待有关出资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克旗煤制天然气项目总投资和出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4 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9.321亿元(人民币,下同)(出资比例51%),与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3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出资比例10%)、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出资比例5%)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建设克旗煤制天然气项目;

    上述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建设克旗煤制天然气项目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放弃表决权。

    同意将上述投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待有关出资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15、审议批准《关于与大唐煤业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共同开发建设胜利煤田东二号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 票

    同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公司(“大唐煤业公司”)出资约32908.92万元(人民币,下同),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实施增资扩股,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参与投资建设胜利煤田东二号矿项目。

    增资扩股方案完成后,矿业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60%的股权,大唐煤业公司持有40%的股权。

    上述增资扩股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待有关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16、审议批准《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议案》,同意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不超过各类别股份

    20%新股份权利的建议》,同意提交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如下权利:

    (1)提议在本特别决议案第(2)项的规定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会自本特别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利以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内资股(A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做出或授予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安排;

    (2)公司董事会依据本特别决议案第(1)项的批准,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A股、H股股份,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的股份数分别不超过公司已发行在外的A股、H股股份数的20%;

    (3)在本特别决议案第(1)和(2)项的规限下,董事会可在该限额内,对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股份的数量作出决定;

    (4)董事会在本特别决议案第(1)、(2)及(3)项规限下,根据公司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新股份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并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一条做出适当修改。

    于2010 年6 月30 日之前,公司董事会将召开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上第2、3、4、10、11、13、14、17项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因暂不能确定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确定的时间及内容适时发出相应得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码:2010-1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10 年4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30 时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 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200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批准《2009 年年报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

    监事会认为:

    (1)2009 年年度报告(包括年报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9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4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代码: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0-2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举行。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8,527,716,44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1,780,037,578股的72.39%。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人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4
    外资股股东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527,716,446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7,757,579,554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770,136,89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65.85%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6.54%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翟若愚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四)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会议13人;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会议4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普通决议: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1审议并批准出资组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及运营多伦煤化工项目;4,567,305,286

    (注1)

    99.97%1,170,0000.03%0 
    2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4,548,305,286

    (注1)

    99.97%1,170,0000.03%0 
    3审议并批准本公司通过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542,832,486

    (注1)

    99.85%6,642,8000.15%0 

    注1: 上述三项议案均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唐集团已就该三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陶姗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陶姗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0-2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多家下属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物资有限公司(“水利物资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签署了当年一揽子《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协议合计金额约为3亿元人民币。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三名关联方董事翟若愚先生、胡绳木先生及方庆海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09年4月19日,本公司多家下属子公司与水利物资公司签署了《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委托水利物资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生产物资需求计划组织集中采购,协议框架采购金额约为3亿元人民币。该协议有效期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

    2、于本公告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共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5.08%的股份。同时大唐集团拥有水利物资公司70.72%的股权,为水利物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水利物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故该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了该项议案,出席会议的12名非关联董事(包括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翟若愚先生、胡绳木先生及方庆海先生就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3、因该项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约为人民币327.17 亿元)的0.5%以上但低于5%,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水利物资公司是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4.1亿元,大唐集团占70.72%的股份。法定代表人郑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甲306号。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水利物资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为人民币36.49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4.19亿元,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47.61亿元,净利润约为人民币9,042万元。

    水利物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对水利、电力及其他企业投资;(二)主要经营水利电力生产建设所需物资;(三)承办商品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易货贸易、转口贸易;(四)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和主要材料招标业务;(五)承办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及工程监理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水利物资公司根据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物资需求计划组织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本年度大唐国际下属子公司技改项目所需设备,生产备品配件以及大宗消耗性材料。物资采购金额约为3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水利物资公司与本公司多家下属子公司签订当年一揽子框架采购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时,水利物资公司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所签订的订货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或水利物资公司与供应商、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购销合同。

    2、预计采购金额约为3亿元人民币,水利物资公司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水利物资公司供货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收取的相关管理服务费用将不高于向独立第三方及大唐集团其它公司提供相同服务的费用。管理费用为采购金额的3%-5%。

    3、合作期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通过水利物资公司进行生产物资集中采购,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提高采购质量,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因此该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签署《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盈利增长;

    2、《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即第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