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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2010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公告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4月16日(周五)晚,公司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网站获悉,由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工作正式公示中标入围结果,本公司以综合评分第一名中标7个包项目,其余两个包分别位列第二名和第三名(具体内容详见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网站www.ceiec.com.cn)。

      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共9个包,本公司参与了全部项目的投标且排名前列,其中以下7个包排名第一:第一标第一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W)、第二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9-14W)、第三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18-24W);第二标第二包三基色双端荧光灯(高频T5或高频T8);第三标第一包高压钠灯(150W)、第二包高压钠灯(250W)、第三包高压钠灯(400W)。同时,第一标第四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25-60W)和第二标第一包三基色双端荧光灯(工频T8)分别排名第三名和第二名。

      本次招标是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开展以来的第三年招标,公司实现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的“三连冠”。在前两年的推广中,公司实际推广数量也位列第一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公司国内销售网络的构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阳光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财政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号)的文件精神,国家继续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在补贴方式上,仍然采取间接补贴,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入围结果公示”仅明确了本公司具有参加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活动的资格,关于本次中标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地区、数量及金额需在中标公示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分配数量规定执行,目前本公司尚无法预计实际推广数量及金额,也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但本次中标将对公司的销售起到正面推广及促进作用,公司将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设备、人才、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把高效节能照明系列产品做强做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将在具体承担项目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要求披露后续事项。

      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浙江阳光 股票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临2010-008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2010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