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编码:002073 股票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袁仲雪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51,635,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在此次会议中做述职报告。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635,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635,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635,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635,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9,491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949.1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总股本为49,491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74,236.50万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635,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该所的服务质量及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公司拟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635,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635,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635,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1,398,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票237,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