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0-19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建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031,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3,03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3,03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3,03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263,03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本部资源综合利募投项目、新龙矿业资源综合利用募投项目和溆浦辰州资源综合利用募投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共计11,661.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263,03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以2009年末总股本54,7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现5,47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8,253,161.24元结转下一年度。考虑公司实际情况,2009年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263,03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63,03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0年度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银行融资额度为8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融资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项目的需要决定相关项目贷款的具体额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263,03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黄启富先生在表决此项议案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21,963,3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09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李薇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0-20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9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9年10月24日至2010年4月23日止,详见2009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41)及《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4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现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并于2010年4月19日全部归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