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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买卖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0-00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买卖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原经营租赁的设备互相让售,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总额为10,048.41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5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将2009年购置的原用于经营租赁给中平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备作价133.75万元,让售给使用单位;同时使用自有资金9914.66万元购买2009年经营租入中平能化集团新购置的设备。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为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19,987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法定代表人:陈建生;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建筑安装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豫国资文[2009]43号《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复》,2009年10月31日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将使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82,748.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3%)由中平能化集团承继持有,本次股权承继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平能化集团总资产 690 亿元,净资产 249亿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1.6亿元,利润17.9亿元。

    2、其他关联方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平能化集团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6%。该公司注册资本67,03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煤矿、发电厂及其他相关产业,原煤开采、洗精煤、发供电、生产销售煤炭产品,建材产品、矿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铁合金、矸石砖、家具、饮料、工矿物资设备及配件购销、汽车运输、建筑安装及设计、商贸开发与经营、宾馆餐饮、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3、关联关系

    中平能化集团持有本公司59.2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平能化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原则及内容:拟以双方2009年11月份末机器设备的账面净值作为确定价格的依据,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总额为10,048.41万元,其中:设备账面价值8,588.38万元,涉税金额1,460.02万元(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让售单位让售对象台/套金 额税 额价税合计
    平煤股份公司中平能化集团

    及其子公司

    5114.3119.43133.75
    中平能化集团平煤股份公司

    及其子公司

    3938474.071440.599914.66
    合 计3988588.381460.0210048.41

    平煤股份对中平能化集团及关联方出售明细

    单位:元

    平煤股份对中平能化集团及关联方出售单位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税额合计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变压器KBSGZY-630/62264224.6444918.19309142.83
    乳化液泵站BRW-200/31.51142020.7524143.53166164.28
    中平能化集团分公司刮板输送机SGB630/1501604777.14102812.11707589.25
    移动变压器KBSGZY-630/61132112.3222459.09154571.41
    平煤股份对中平能化集团及关联单位出售合计 51,143,134.85194,332.921,337,467.77

    中平能化对平煤股份出售明细

    单位:元

    中平能化对股份子公司出售单位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税额税价合计
    平煤股份九矿悬移液压支架ZH1600/16/24ZL561439042.46244,637.221,683,679.68
    移动变电站KBSGZY-630/61118833.4420,201.69139,035.13
    移动变电站KBSGZY-630/62256574.0843,617.59300,191.67
    耙斗机P-60B3229441.9739,005.14268,447.11
    平煤股份三矿移动变电站KBSGZY-1000/62363308.9261,762.52425,071.44
    液压支架ZY4000-12/2510514958910.082,543,014.6417,501,924.72
    刮板输送机SGZ-764/50014308829.88732,501.075,041,330.95
    平煤股份天力公司液压支架ZY4000-10/208511596391.31,971,386.4613,567,777.76
    刮板输送机SGZ764/50014120980.9700,566.734,821,547.63
    乳化液泵站BRW-200/31.51153580.626,108.70179,689.30
    平煤股份香山矿悬移液压支架ZH1600/16/24ZL25669512.5113,817.13783,329.63
    悬臂式掘进机EBZ160A12518391.35428,126.522,946,517.87
    中平能化对股份子公司出售合计 28340,733,797.486,924,745.4147,658,542.89
    中平能化对股份分公司出售单位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税额税价合计
    平煤股份分公司掩护液压支架ZY4000-10/207677037.36115096.35792133.71
    耙斗机P-30B157262.429734.6166997.03
    耙斗机P-30B157262.429734.6166997.03
    液压支架ZY4000-14/3010016013259.132722254.1018735513.23
    转载机SZZ-764/2001960673.58163314.511123988.09
    刮板输送机SGZ764/50013997166.08679518.214676684.29
    悬臂式掘进机EBZ20014447395.19756057.165203452.35
    掩护液压支架ZY4000-12/25507414084.231260394.288674478.51
    掩护液压支架ZY4000-12/257010382766.101765070.1812147836.28
    中平能化对股份分公司出售合计 11044006906.517481174.0151488080.52

    2、支付结算方式:公司拟与中平能化集团签订《商品购销合同》,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双方互相支付设备价款。

    截止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政策,做到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经济利益,并且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因此公司将2009年新购置的原用于经营租赁给中平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设备让售给使用单位;同时,使用自有资金购买2009年经营租入中平能化集团新购置的设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平能化集团互相买卖设备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客观真实,定价方法、结算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人情况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为控股股东中平能化集团(合并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股东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陈建生中平能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梁铁山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徐建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张付有副总经理
    万善福副总经理
    于励民副总经理
    杨建国副总经理
    刘银志董事、副总经理
    卫修君总工程师
    赵海龙董事、总会计师
    吉如昇副总工程师兼规划发展部部长
    孙长利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审计处处长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08年、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明细见年报。

    2)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交易内容

    或标的

    交易

    类型

    发生日期关联交易金额(万元)执行

    情况

    2008年度2009年度
    平煤集团五矿等供热管网接入改造购买2008.8.1619,224 已执行
    平煤集团调整增加首山一矿投资概算购买2008.10.2765,559.2 执行中
    平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及

    业务

    购买2009.9.30 102,126.18已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循了国家政策和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并且有利于公司煤炭安全生产,专注主业,提高管理效率,有益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中平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商品购销合同》

    5、公司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6、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0-00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平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748,750万元,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775,400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5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748,75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或协议业务项目2009年发生额
    1煤炭产品销售合同销售煤炭272,218.22
    2煤炭产品代销合同产品代销佣金收入952.63
    3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购入设备及材料170,220.27
    4材料销售合同销售材料40,491.78
    5设备租赁合同支付设备租赁费9,118.42
    租赁收入2,924.49
    6房产租赁合同支付房产租赁费6,684.11
    7工程建设合同购入工程及劳务126,975.07
    工程委托建设劳务12,101.35
    8综合服务协议支付铁路运费15,237.86
    购入水、电费75,024.83
    支付热力费1,445.46
    支付造林育林费561.07
    支付洗煤加工费5,385.08
    地质勘探费2,066.78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2,453.50
    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4,889.08
    合 计748,750.00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日常关联交易获取收入316,587.12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16.79%;支付日常关联采购等发生额432,162.88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成本的25.36%。

    二、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预计为775,400万元,交易价格按关联交易协议所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其中采用成本加成法的利润率不超过10%。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或协议业务项目2009年

    发生额

    2010年预计结算额增(+)减(-)
    1煤炭产品销售合同销售煤炭272,218.22300,000.0027,781.78
    2煤炭产品代销合同产品代销佣金收入952.63500.00-452.63
    3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购入设备及材料170,220.27150,000.00-20,220.27
    4材料销售合同销售材料40,491.7840,000.00-491.78
    5设备租赁合同支付设备租赁费9,118.428,000.00-1,118.42
    租赁收入2,924.493,000.0075.51
    6房产租赁合同支付房产租赁费6,684.116,700.0015.89
    7工程建设合同购入工程及劳务126,975.07140,000.0013,024.93
    工程委托建设劳务12,101.35 -12,101.35
    8综合服务协议支付铁路运费15,237.8616,000.00762.14
    购入水、电费75,024.8385,000.009,975.17
    支付热力费1,445.467,000.005,554.54
    支付造林育林费561.07600.0038.93
    支付洗煤加工费5,385.086,200.00814.92
    地质勘探费2,066.782,000.00-66.78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2,453.502,600.00146.50
    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4,889.085,500.00610.92
    劳务收入 1,500.001,500.00
    支付仓储费 800.00800.00
    合 计748,750.00775,400.0026,650.00

    2010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较2009年有所增加,其主要原因为:①为提高安全水平,区域瓦斯治理和区域水害治理工程投入增加;②控股股东中平能化集团扩大焦炭产能,购入本公司煤炭产品量需求增加;③电费等涨价因素影响。

    三、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本着“交易事项必要、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经与控股股东协商对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统一修订并重新签订。重新签订的协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三年。

    1、关联交易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对关联方名称的变更。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后,关联交易对方——原平煤集团不复存在。因此,对原协议中,关联方名称为“平煤集团”的,全都更名为“中平能化集团”。二是对原《房产租赁合同》部分内容的修改。因“仓储用房”租赁比“仓储” 服务项目缴纳的税金高,为降低仓储用房租赁交易成本,对原《房产租赁合同》中“仓储用房”租赁内容予以删除,更改为在《综合服务协议》中新增“仓储” 服务项目。三是对原《综合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修改。除上述在《综合服务协议》中新增“仓储”服务项目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中平能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供热服务,公司与中平能化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之间存在相互提供劳务。为规范该等行为,在《综合服务协议》中还新增“供热” 和“劳务”服务项目。

    2、定价依据

    本次拟重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交易价格的制订依据是:(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格的,依照政府定价或参照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格,但有公开或易于取得的当地或周边活跃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3)既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格,又没有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法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向中平能化集团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应高于中平能化集团向其附属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标准。

    3、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目的

    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公司上市后收购了控股股东的部分煤矿,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和范围发生了相应变化。二是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后,关联交易对方——原平煤集团不复存在,关联交易的对方主体需要变更。三是公司目前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订时间已经超过三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此公司有必要对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统一修订并重新签订,修订后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进一步规范双方交易行为的基础。

    四、关联方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为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19,987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法定代表人:陈建生;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建筑安装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豫国资文[2009]43号《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复》,2009年10月31日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将使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82,748.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3%)由中平能化集团承继持有,本次股权承继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平能化集团总资产 690 亿元,净资产 249亿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1.6亿元,利润17.9亿元。

    2、其他主要关联方

    企业名称与本企业的关系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
    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器材公司”)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2,727.20制造:炸药(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电雷管;购销:钢材、铅管、纸箱;机械修理
    平顶山煤业集团东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东联公司”)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13,180.95矿山设备制造;工业及民用建筑施工,氧气制造,起重设备安装与维修(以上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调度绞车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天宏焦化”)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50,144.48焦炭、煤气、煤炭化工产品、炭素制品、橡胶制品,焦化设备及配件的制造;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黑色产品,五金水暖,服装;出口:焦炭,煤焦油,粗苯,煤化工产品。进口: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机械、设备、仪表和配件。煤化技术开发设计,化肥生产(仅限硫铵)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32,050.9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等。
    平顶山煤业(集团)高庄矿有限责任公司(“高庄矿”)原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1,050原煤开采;矿用机械设备加工、修理、租赁;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
    平顶山煤业(集团)大庄矿有限责任公司(“大庄矿”)原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1,420原煤开采;矿用机械设备加工、修理;日用百货销售
    平顶山煤业集团飞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飞行化工”)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64,591生产、经营化肥、化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化工工程的设计与安装,国内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微量元素及工业气体制造(不含)化学危险品等
    平顶山煤业(集团)物资经营公司(“物资经营公司”)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345.94建筑材料,钢材木材,五金工具,化工等
    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朝川矿”)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7,598.10销售原煤、精煤、焦炭,电器、机械修理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132.53

    (美元)

    生产、销售系列润滑油及汽车石油化工系列产品
    平煤(集团)中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中南汽车贸易公司”)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300汽车维修,汽车装饰及汽车配件销售、零售汽车、汽车运输,汽车租赁,仓储服务等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宝顶能源”)本公司的参股公司1,000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等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瑞平煤电”)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30,000发供电;供热;煤炭开采、洗选、销售;干熄焦生产、销售;水泥生产、销售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67,030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煤矿,发电厂及其他相关产业(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凭相关有效许可证或资质经营)

    3、关联关系

    中平能化集团持有本公司59.2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为中平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五、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建生先生、梁铁山先生、张付有先生、万善福先生、于励民先生、刘银志先生、卫修君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其中关于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预计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 独立董事意见

    1、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的需要,通过交易公司取得了正常生产经营的可靠有效的服务支持和原料供应,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经审查关联交易内容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决策与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对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预计。

    2、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重新签订,符合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的相关规定,公司认真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做到了关联交易合同的规范化管理,为关联交易潜在风险排除了隐患。本次修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中平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5、公司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6、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0-00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3:00

    ●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3:00开始 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 平安大厦

    三、会议方式

    现场召开

    四、参加人员:

    1、截止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

    五、会议议题: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

    上午9点~12点 下午2:30点~6点。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异地股东可在5月10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七、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八、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爱军、谷昱

    联系电话:(0375)2749515 传真:(0375)2726426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部分授权,请具体注明)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