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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李晶董事因公务原因,授权董事蒙进暹代行表决。蒙进暹
    陈惠芬董事因公务原因,授权董事徐鸣凤代行表决。徐鸣凤
    王春杰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授权独立董事孙卫国代行表决。孙卫国

    (本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徐鸣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王金录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周云

    公司负责人徐鸣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887,523,543.741,789,913,068.865.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31,457,873.78855,868,656.63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394.958.8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9,648,179.468,977.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25,100.0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5,589,217.1475,589,217.1460.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4462.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4462.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0.4462.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28.12增加1.6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08.10增加1.6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5,486.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7,077.92
    所得税影响额6,060.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6,717.59
    合计110,214.1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59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596,423人民币普通股
    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598,92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005,6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4,834,406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548,967人民币普通股
    王垚3,486,18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2,992,54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659,76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598,661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指标变动项目说明 单位:元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率

    应收票据 1,450,000.00 500,000.00 950,000.00 190.00%

    应收账款 10,574,314.14 16,281,144.38 -5,706,830.24 -35.05%

    应收利息 470,060.76 821,920.00 -351,859.24 -42.81%

    应收股利 0.00 1,580,800.00 -1,580,800.00 -100.00%

    其他流动资产 39,467,618.35 7,800,588.17 31,667,030.18 405.96%

    应交税费 -34,698,904.11 -7,504,107.04 -27,194,797.07 -362.40%

    应付职工薪酬 4,965,504.59 2,037,512.03 2,927,992.56 143.70%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财务费用 -777,376.36 -1,182,130.55 404,754.19 34.24%

    营业外收入 410,854.73 631,845.55 -220,990.82 -34.98%

    营业外支出 1,168,831.52 702,758.58 466,072.94 66.32%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 89,648,179.46 987,582.60 88,660,596.86 8977.54%

    筹资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 -57,270,000.00 -24,506,000.00 -32,764,000.00 -133.70%

    (1)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增长190%,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减少35.05%,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年初减少42.81%,系定期存款到期利息收回所致。

    (4)应收股利期末较年初减少100.00%,系收回参股单位分红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增长405.96%,系已支付待摊销的租金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减少362.40%,系各公司本期增值税留抵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增长143.70%,系公司计提一季度绩效考核工资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4.24%,系本期手续费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4.98%,系上期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6.32%,系本期各公司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977.54%,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3.70%,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 司 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拟以2009年末公司总股本172,8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该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鸣凤

    201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0-009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13 名,代表股份 65,109,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鸣凤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5,109,37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5,109,37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3、审议2009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65,109,37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4、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65,109,37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5、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72,8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同意65,109,37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6、审议公司2010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65,109,37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祖贵洲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的审核与见证,并出具了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