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彭日斌 | 董事 | 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彭日斌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陈红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陈红 |
路强 | 董事 | 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路强先生书面委托董事许晓文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许晓文 |
谌光德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谌光德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魏炜 |
肖静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肖静女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魏炜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许晓文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杨剑松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颜色辉 |
公司负责人许晓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剑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色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12,876,675.88 | 2,362,689,942.62 | 2.1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599,961,717.64 | 1,553,342,963.51 | 3.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41 | 7.20 | 2.9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877,559.12 | -119.0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9 | -8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531,504.13 | 35,531,504.13 | 336.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46 | 0.1646 | 236.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56 | 0.1456 | 312.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5 | 2.25 | 增加1.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1.99 | 增加1.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282.5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3,547,479.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12,735.6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9,420.05 |
所得税影响额 | -914,302.9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86,266.38 |
合计 | 4,094,783.6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40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 78,5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35,849,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09,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233,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41,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11,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3,459,7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04,8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2,931,7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77,24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本期比年初增加2,523万元,增幅为15.85%,主要是本期销售增长,并且所需原材料价格处于上升趋势,公司增加了原材料储备所致。
2、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比年初增加233万元,增幅为47.46%,主要是本年装修工程款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比年初减少1,036万元,减幅为40.15%,主要是收回预先支付的股权投资款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比年初减少2,140万元,减幅为57.82%,主要是支付上年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5、应交税费:本期比年初减少1,227万元,减幅为35.48%,主要是支付上年末增值税和上年第四季度所得税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本期比年初减少1,776万元,减幅为48.18%,主要是支付地价款和报销上年末预提的费用所致。
7、营业收入: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9,553万元,增幅为64.93%,主要是上年同期受金融风暴影响销售下滑,而本年销售回暖所致。
8、营业成本: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5,042万元,增幅为52.76%,主要是本年销售收入的增长所致。
9、销售费用: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633万元,增幅为39.03%,主要是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包装费、运杂费及销售人员差旅费的增长所致。
10、管理费用: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331万元,增幅为15.68%,主要是本年研究开发费用增长和工资费用增长所致。
11、财务费用:本年比上年同期减少471万元,减幅为50.35%,主要是利率下调和银行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的减少所致。
12、投资收益:本年比上年同期减少166万元,减幅为36.26%,主要是本年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企业经营业务和利润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270万元,增幅为77.51%,主要是增值税软件退税和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678万元,增幅为210.28%,主要是本年业务及利润增长所致。
15、净利润:本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3359万元,增幅为374.79%,主要是因为产品销售收入大幅上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10年2月底,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股权激励方案的报备申请,现公司正准备递交相关补充材料。现公司正准备向其递交2009年年报等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股改承诺:原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后二十四个月内不挂牌交易;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长园新材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配股承诺:自配售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4日上市流通6,022,170股;2008年12月23日上市流通7,828,821股,2010年3月8日上市流通64,246,937股。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及配售股份、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配售股份已于2010年3月8日起全部流通。
至此,公司已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文
201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001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董事彭日斌先生、路强先生、独立董事谌光德先生、肖静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彭日斌先生、路强先生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陈红女士、董事许晓文先生、独立董事谌光德先生、肖静女士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一、《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集团内部股权架构体系的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1、同意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恒坤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坤”)100%的股份及长园盈佳电力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2022.04万元及59.82万元,转让价格分别以浙江恒坤和长园盈佳电力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的。转让完成后,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浙江恒坤100%的股份(注:罗宝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增资浙江恒坤,增资完成后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恒坤的股份比例为55%,罗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恒坤45%的股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持有长园盈佳电力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杭州长园新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3.45万元,转让价格是以杭州长园新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的。转让完成后,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杭州长园新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长园长通热缩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75.70万元,转让价格是以深圳市长园长通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的。转让完成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深圳市长园长通热缩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长园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利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69.09万元,转让价格是以利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三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的。转让完成后,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将持有利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注销深圳市西普投资有限公司、长园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上海顺安通讯防护器材有限公司、珠海市时代共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天津市禹红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资产合并,并注销天津市禹红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7、同意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杭州分公司。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转让事宜均授权董事长许晓文先生安排签署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