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0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许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东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观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234,223,810.35 | 234,480,864.72 | -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64,089,127.28 | 159,246,046.35 | 3.04% |
股本(股) | 83,000,000.00 | 83,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8 | 1.92 | 3.13%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83,321,035.64 | 61,727,604.56 | 34.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06,105.35 | 3,568,830.55 | 12.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388,220.73 | 17,448,172.23 | -171.0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5 | 0.21 | -171.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8% | 2.55%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 | 2.26% | -0.2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09.0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9,22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512.75 |
合计 | 745,723.68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项目较年初减少35.82%,主要系本期为保证扩大销售而加大采购业务及增加存货所致。
2、预付款项项目较年初增加27.74%,主要系本期因扩大采购业务而导致的预付账款的增加及为上市垫支的费用。
3、其他应收款项目较年初增加46.50%,主要系公司因筹办上市推介等前期活动而以借款预支的原因。
4、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105.18%,主要系公司销售业务的增加而预收的货款。
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3.39%,主要系支付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6、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4.98%、41.59%,主要系采购、销售业务的增长所致。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61.71%,主要系借款费用的增长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发行前全体股东 | 发行前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 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发行前全体股东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在公司上市前签署《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在公司上市前签署《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 履行中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09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36,060.1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无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0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0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王殿甫、许伟明、许洪、张东娇、林军、章燕峰、梁志敏程文、周少强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殿甫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徐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期三年,自2010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4月12日止。
特此公告。
附徐冰先生简历:
徐冰,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2007年8月-2010年4月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IPO小组成员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685
邮箱:xubing@sunyes.c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0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4月 10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0 年 4月20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长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0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33.70万元,较原计划的18,716.71万元募集资金超额募资19,716.99万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 月6日对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01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一、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余额3734.16万元。公司为提高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拟从超募资金中用3,7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也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使用计划和必要性发表了意见。
公司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事宜已和贷款银行沟通并取得了同意,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计划可行;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利率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进行妥善安排,并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股东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杨建斌、傅承核查后认为:新亚制程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杨建斌、傅承核查后认为:公司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事宜已和贷款银行沟通并取得了同意,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计划可行;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利率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