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中信证券”股票估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中信证券”股票估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为使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自2010年4月20日(含)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公允估值,公司旗下各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指数收益法”这一估值方法调整后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准,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
今后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若符合上述情形的,本公司将延用以上的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基金估值。如果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的估值风险。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4518 或9510 5680 或 021-38789555)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