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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支付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
    (一期)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将于 2010年4月3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14”,证券简称为“河北0901”、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15”,证券简称为“内蒙0901”、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16”,证券简称为“陕西0901”。

      上述债券是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80%,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0元。

      二、本所从4月22日起至4月30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4月2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4月30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