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能源前沿
  • 11:调查·区域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2: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三年央票发行量跳增六倍
  • 资金偏爱两类“新”股
  • 请少说一些股指期货暴富神话
  • ■货币市场
  • ■新品超市
  • 按下葫芦起了瓢
  • 房地产债:
    资金链压力不会马上显现
  • 贷款受限 七年期国债被哄抢
  •  
    2010年4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A5版:市场·资金 上一版  下一版
     
     
     
       | A5版:市场·资金
    三年央票发行量跳增六倍
    资金偏爱两类“新”股
    请少说一些股指期货暴富神话
    ■货币市场
    ■新品超市
    按下葫芦起了瓢
    房地产债:
    资金链压力不会马上显现
    贷款受限 七年期国债被哄抢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请少说一些股指期货暴富神话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中大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杨颖昇

      上海中大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杨颖昇

      

      在回答我国股指期货上市才几日为何就有暴富神话的问题之前,最好让我们先回顾一下非常成熟的恒生指数期货的上市情形。香港是早于内地金融市场整整24年就推出了著名的恒生指数期货。当时香港没有现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广大香港散户们依然沿袭股票市场爆炒的习气,硬是活生生地将股指期货演绎成了一个大牛市行情。也是生不逢时,一年之后赶上了华尔街著名的"黑色星期五",恒生指数暴跌400点以上,香港的股票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双双被迫休假了四天。

      虽然那时的金融市场环境和现在大为不同,相同的仅仅是浓厚的投机性带来的行情大起大落的刺激。没想到有些媒体如今依然津津乐道这些刺激场面制造的一个又一个的暴富神话。我们来看看近期媒体的一些标题用语"暴赚"、"日进3亿"等等。我们看到的不是媒体对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的持续大力宣传,而是满目的暴富字眼。看了对这些暴富神话的报道,本人宛如走进了彩票沙龙。

      我国期货市场充满传奇色彩的投资者是不太多的。以前有过媒体介绍一位投资者只做跨期套利,而且风雨七八年不改,收益一直比较稳定,也一样跻身成功人士行列的事例。这则报道对本人触动很深,我们的市场建设并没有持续去提倡稳健型投资,也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更多的投资渠道。就连风险相对较小的跨期套利交易也是宣传明显不足,三大交易所也只有大连一家还存在套利交易平台。

      股指期货是因为避险需求的因缘而产生的,根本不是一种为了盈利而特别设计的投资工具,仅仅是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上市使得我国证券市场由单边交易模式转变成双向交易模式,这才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具有划时代意义之所在。

      本人认为股指期货交易只是机构投资者的大餐,散户是无缘分享的。我国资本市场从成立伊始就体现出投资者地位是不平等的一面,这是造成证券市场投机风盛行、操纵市场容易得手的根源之一。令管理层头疼的是,如何治理利用资金实力和不对称信息优势而达到的近乎掠夺的机构行为。股指期货沦为危害金融稳定工具的例子不是没有,因而证监会制定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其主观目的就是对散户的善意保护。然而正是这个善意保护客观上却屏蔽了散户对冲持股风险的渠道,褫夺了散户参与公平交易的一些权利。

      我国资本市场上长期存在的强烈的投机现象,就是因为长期信息不对称的结果。商品期货市场的信息共享情况要明显优于证券市场,这是因为交易的对象有本质区别。但是股指期货和螺纹钢之类的普通商品期货是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如果刨去是否实物交割这一环节,试问区别在哪里。既然没有本质区别,那又为何在制度层面上就屏蔽散户而不是在技术层面上呢?在十倍杠杆的情况下可以默认散户自己在极短的时间内输得嗒嗒滴,而在五六倍杠杆的情况下又为何不予以默认了呢?难道输了会给补贴?看着别人被允许将他们自己的投资加以保值,而自己不被允许,如此这般只能在更加投机的氛围中试图保值或者增值。本人坚决相信管理层主观上就是坚定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推出之后,本人以为必定有可以让散户分享金融市场发展成果的措施出台。那种让平头百姓都可参与的迷你沪深300指数期货及其期权出台的时间不会太久的。(CIS)

      

      中大期货杯首届期股组合投资锦标赛

      www.zdqh.com/qgds www.cnstock.com

      咨询热线:400-8810-999 021-61096962

      学术支持:上海中大经济研究院 浙江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