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福昌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余 兵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新玉 |
公司董事长李福昌先生、总经理洪涛先生、财务总监余兵先生及财务部主任杨新玉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13,612,714.42 | 1,055,025,125.16 | 5.5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72,327,978.36 | 476,719,534.48 | -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5 | 2.98 | -1.0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2,204,323.46 | 75.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0 | 75.0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83,343.88 | 5,683,343.88 | 127.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127.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125.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 | 1.19 | 增加127.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1.11 | 增加125.58个百分点 |
注: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83343.88元,上年同期金额为-20971391.66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27.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333.9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4,242.35 |
所得税影响额 | -71,169.5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08,406.7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2,52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钟春明 | 860,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连幸福家居世界有限公司 | 67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疆一投(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64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小蓉 | 43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安常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晋豪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重庆市涪陵光明电力有限公司 | 3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尹宇星 | 3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重庆市涪陵区有色金属工业公司 | 351,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 翔 | 30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0年3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备注 |
货币资金 | 242,598,259.15 | 165,421,117.02 | 46.65 | 全资子公司收到工程预收款 |
应收账款 | 9,229,518.56 | 13,237,289.98 | -30.28 | 收回欠费 |
应付票据 | 183,500,000.00 | 133,300,000.00 | 37.66 | 公司加大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电费额度 |
应付职工薪酬 | 16,031,322.56 | 10,757,929.33 | 49.02 | 1-3月住房公积金未上缴及按规定养老保险缓缴5% |
预收款项 | 59,680,098.63 | 15,234,067.90 | 291.75 | 全资子公司收到工程预收款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110,000,000.00 | -81.82 | 归还借款 |
长期借款 | 255,250,000.00 | 185,250,000.00 | 37.79 | 置换贷款(借入3年期贷款) |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 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0年1月-3月 | 2009年1月-3月 | 增减幅度(%) | 备注 |
财务费用 | 3,167,646.15 | 7,788,027.89 | -59.33 | 归还贷款及利率降低,减少利息支出 |
所得税费用 | 1,560,909.14 | 0.00 | 100.00 | 实现盈利,引起所得税费用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668,772.34 | 280,493.89 | 138.43 | 违约电费等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 年7 月9 日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签署了《关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拟将持有的川东电力股权通过协议无偿划转46.12%给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由重庆市电力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本次川东电力股权划转完成后,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川东电力股权为88.56%;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持有川东电力股权为11.44。因川东电力在涪陵电力中拥有的权益股份 82,630,044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的51.64%,因此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重庆市电力公司将成为川东电力的控股股东,进而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川东电力股权划转已经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涪府函【2009】321号文件批准,尚需取得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报告期内,公司正在抓紧办理取得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有关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七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股份,七十二个月后的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6.5 元/股(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派现等股票除权时作相应调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昌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