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公司”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李小兵
就近期网上盛传香港廉政公署调查香港上市公司合动能源一事,本报记者致电廉政公署询问,廉政公署相关人士表示“廉署调查程序中一切都将保密,若需披露相关事宜,将会在适当时间予以公布。”
今日距离合动能源董事会审批2009年年报的日子已经不到一周的时间。各方对于公司今年以来多个决议的争执之声也越发响亮。针对近日公司高层通过媒体作出的公开表态,中小股东反应强烈。
4月15日,多家媒体接到合动能源公关稿件,指责“不明身份人士”向监管部门的投诉行为对公司整合河南省22个煤矿的工作造成阻碍,并有反对声音批评公司贱卖资产、敦促小股东应尽快沽货。
今年以来,合动能源可谓风波不断。先是公司因1.4亿港元债务,几乎将失去2008年为公司盈利4.82亿港元的核心资产;后拟以远低于股价的0.1港元超低换股价发行12亿元可转债,被众多股东质疑为变相掏空公司。公司股东之一隆先生向记者表示,公司应该让原股东获得同等机会参与公司未来发展。而不是把利益拱手送给他人。
对于公关稿件中“不明身份人士”的称谓以及“敦促小股东沽货”的说法,另一股东张先生表示:“我们本身就是合动能源股东,无论与公司还是与监管机构沟通时,都亮明股东身份,何以被扭曲为‘不明身份人士’。至于‘沽货’说法更为荒唐,我们的利益已由于公司连续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严重受损,打压公司股价对我们有什么好处?”根据这些股东提供的月结单显示,这几名股东均被高位套牢。
此外,记者意外获得一桩值得注意的信息。合动能源四个执行董事中除包洪凯外的三人均在一家叫做煌龙新能源的公司任高管。其中徐立地任煌龙公司总经理,巫家红、李俊安任董事。煌龙公司的出资方之一正是当前有意与合动能源成立合营企业的河南煤层气公司。煌龙公司的主营项目为煤矿瓦斯的综合治理与综合利用,且与合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一模一样。
合动能源在成立合营企业的公告中提及河南煤层气公司时,却对以上事实只字未提,并声称:“除建议投资合营企业外,合营伙伴与本集团于先前并无存在任何业务关系及/或进行任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