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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景树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淑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凤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1,632,423,988.841,665,871,654.42-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160,769,792.411,168,651,695.37-0.67%
    股本(股)380,676,518.00380,676,51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053.07-0.6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169,894,813.93142,674,849.751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881,902.96-11,790,218.0533.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125,755.17-8,457,342.80-279.8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8-0.02-3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3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3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8%-1.00%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7%-1.63%0.9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693.03
    合计-15,693.03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0,66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赤峰鑫泰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8,160,000人民币普通股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747,32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606,389人民币普通股
    程芳2,337,398人民币普通股
    王祥福1,629,64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01,232人民币普通股
    刘东辉1,010,000人民币普通股
    徐晓琳1,007,01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尹熙君860,10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4.管理费用增加175.59万元,增加12.45%,主要是重组费用增加。

    5.2009年5月,公司已将所持赤峰富龙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94.66%的股权全部转让, 2009年1-3月富龙路桥净利润亏损418万元,本报告期不再合并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使本期净利润增加418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公告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见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公告)。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上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通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应披露的重大合同情况;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10-13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热力”)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借款2900万元,需要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2010年4月21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富龙热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借款29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04年11月5日注册成立,独家特许经营赤峰市中心城区的城市集中供热、收费、维护、服务等业务。 总股本209,181,910.24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7,181,910.24元,占富龙热力总股本的99.04%;赤峰鑫泰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000元,占富龙热力总股本的0.96%。法定代表人:景树森;注册地: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北环路南4号;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富龙热力资产总额591,611,088.01元,负债总额286,077,561.57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4,900,000.00元;净资产305,533,526.44元,营业收入210,973,838.38元,利润总额2,757,143.82元 ,净利润1,801,895.51元。截止2010年3月31日,富龙热力资产总额602,519,821.77元,负债总额296,005,878.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4,900,000.00元;净资产306,513,942.89元,营业收入125,431,030.42元,利润总额1,307,221.94元 ,净利润980,416.4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所属以所属富龙热电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产总面积约35,797平方米,帐面净值10,878.44万元,评估值5,411.31万元;土地使用权面积99,333.65平方米,帐面净值2,182.29万元,评估值为4,350.81万元)为富龙热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的2,9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四年。

    四、董事会意见

    富龙热力此次借款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中承担的担保责任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担保。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富龙热力将以其收缴热费保证按时偿还到期借款。

    目前,公司持有富龙热力99.04%的股权,其另一股东赤峰鑫泰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仅持有其0.96%的股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未要求其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31 %,全部为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也不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10-14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4月21日上午10时,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0年4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的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所属富龙热电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产总面积约35,797平方米,帐面净值10,878.44万元,评估值5,411.31万元;土地使用权面积99,333.65平方米,帐面净值2,182.29万元,评估值为4,350.81万元)为富龙热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的2,9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四年。

    三、 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外部信息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10-15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兴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二、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的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外部信息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