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0-001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04月0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东方明珠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3人,董事黎瑞刚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顾颉委托独立董事陈世敏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6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薛沛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其中提案七《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传输业务)的提案》,关联董事薛沛建、张大钟、唐丽君回避表决):
一、《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454,983,620.11元和458,145,668.4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09年度末合并报表口径和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1,030,518,956.22元和317,547,583.18元。
公司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3,186,334,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9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12,260,817.65元,剩余5,286,765.5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传输业务)的提案》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2010年度向上海广播电视台(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技术传输的服务。传媒集团向本公司支付2010年度传输费51,903,680元,传媒集团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09年度传输费37,500,000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09-003)
八、《关于为进出口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计在业务范围和规模上不断扩大,公司向其提供17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九、《关于公司2010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年报审计报酬的提案》
公司拟2010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并支付2009年度审计费玖拾捌万元。
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提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09-004。
十一、《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09-005。
十二、《关于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提案》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09-006。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0-002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4月0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东方明珠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沈佐平同志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09年的经营和运作中合乎法律规范的要求,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克尽职守,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0-003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及上海东方明珠传输
有限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2010年度传输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2010年度向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技术传输服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及关联交易表决事宜:关联董事薛沛建、黎瑞刚、张大钟、唐丽君在进行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均实行了回避。五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0年3月与上海广播电视台(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了《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也签订了《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
鉴于上海广播电视台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并且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系本公司股东,于2009年变更为上海广播电视台和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主要关联方介绍
上海广播电视台(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以下简称“传媒集团”)隶属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是一家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于一体的多媒体集团。传媒集团是在2001年整合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上海有线电视台等单位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有5000多名员工。2005年,传媒集团被中国传媒产业年会评选为“中国最有投资价值的传媒机构”第一位。传媒集团主营广播电视媒体及相关传媒娱乐业务(包括演艺、体育、技术服务与研发、传媒娱乐投资等)。旗下的广播电视媒体包括12套模拟电视频道,11套模拟广播频率,其中电视日播出量258小时,广播日播出量214小时,同时开办数字付费电视、宽频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和IPTV业务;集团还主办和参股经营《每周广播电视》报、《第一财经日报》、《竞报》、《哈哈画报》《OK!》等报纸、杂志和新闻网站以及音像出版等。此外,集团还管理或控股上视女足、东方男女篮球、东方男女排球、男女沙滩排球等7支体育运动队。传媒集团注册地为上海市威海路298号,法定代表人黎瑞刚先生,注册资本32亿元。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是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广播电视播出;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咨询、设计、安装;通讯网络工程;无线数据传输;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维护等业务。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担负着上海广播电视台二十几套无线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数套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任务。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信号覆盖整个上海地区,技术服务质量居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是上海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内容:
(1)本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利用自身负责经营管理的电视塔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装备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2、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1)本公司向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向本公司支付2010年度传输费51,903,680元,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将季度发生的传输费即12,975,920元于每季度末月的二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本公司账号,如上海广播电视台未能按时将资金划入则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予以计算。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向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10年度传输费37,500,000元,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将每月发生的技术传输费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账号,十二月份的传输费应将前十一个月已付费用与全年应付费用的差额在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
3、关联交易时间:2010年度。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本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0-004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特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提请各位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 11月 2日证监发行字(2007)386号文批准,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2月 20日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6,497.8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6.59元,共募集资金107,799.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60.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239.4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 12 月 26 日止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12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2009年使用募集资金21,123.8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8,438.7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613.8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所有募投项目均按照招股意向书中承诺的进度稳步推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七个项目,累计投入68,438.7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21,123.84万元,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1、收购东方有线10%股权:
该项目总投资1.67亿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766.00万元,该项目已投入完毕,本报告期未投入募集资金。
2、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2.113亿元,2008年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减少7,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712.4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5,400.48万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下球体和新增区域的改建,该项目的改建工程在按计划实施之中。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5,858.7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3、增资上海东方明珠水上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2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1,063万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世博码头的建设,已于2009年12月建造完毕。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8,593万元(含利息收入)。
4、收购太原有线50%股权:
该项目总投资2.2亿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576万元,该项目已投入完毕,本报告期未投入募集资金。
5、投资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1.6亿元,2008年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减少13,000万元,并投入募集资金3,0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为该项目成立上海东方明珠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25.9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5.98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919.81万元(含利息收入)。
6、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2亿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37.4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3,107.43万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地铁电视信号覆盖项目的设备采购, 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之中。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1,978.27万元(含利息收入)。
7、增资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并成立合资公司,购买世博文化中心40年经营管理权:2008年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增资2.04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2亿元,已完成该项增资,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0,896.95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9,264.05万元(含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原募集资金项目中:投资16,000万元的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拟调整该项目的经营方式,在终端用户中全部采用自付费或引入第三方合作投入方式、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资源,预计将节约大部分数字前端和发射系统设备的投入;投资21,130万元的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削减改造规模,通过其他方式以吸引游客。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调整募集资金的投向,将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项目募集资金的13,000万元及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7,000万元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与美国安舒茨娱乐集团公司下属香港安舒茨娱乐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东方明珠安舒茨文化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并购买世博演艺中心40 年经营管理权的项目。该项变更已经公司2008年10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备查文件: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4,239.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123.8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438.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1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东方有线10%股权 | 16,700.00 | 16,766.00 | 16,766.00 | - | 16,766.00 | -- | 100.00 | 461.79 | 注1 | 否 | ||
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 | 国际交流增资项目 | 21,130.00 | 14,130.00 | 14,130.00 | 5,400.48 | 8,712.41 | 5,417.59 | 61.66 | 正在投入 | 1,200.00 | 是 | 否 |
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063.00 | 3,824.00 | 8,176.00 | 31.87 | 正在投入 | 30.00 | 否 | 否 | |
收购太原有线50%股权 | 22,000.00 | 22,576.00 | 22,576.00 | - | 22,576.00 | -- | 100.00 | 1,510.00 | 是 | 否 | ||
投资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项目 | 国际交流增资项目 | 16,000.00 | 3,000.00 | 3,000.00 | 655.98 | 1,125.93 | 1,874.07 | 37.53 | 正在投入 | -- | 否 | 否 |
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3,107.43 | 4,537.43 | 15,462.57 | 22.69 | 正在投入 | 2,793.70 | 是 | 否 | |
增资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并成立合资公司,购买世博演艺中心40年经营管理权 |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10,896.95 | 10,896.95 | 9,103.05 | 54.48 | 正在投入 | -- | 受益期从2010年11月1日起 | 否 | |
合计 | — | 107,830.00 | 108,472.00 | 108,472.00 | 21,123.84 | 68,438.72 | 40,033.28 | — | — | 5,995.4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注1:收购东方有线10%股权项目由于数字化平移用户增加导致成本增加,收益较预期有所下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1,978.2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为项目尚未投入的余额。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由于公司于2007年12月底募集资金才到位,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整体投资计划进度往后顺延一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增资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并成立合资公司,购买世博演艺中心40年经营管理权 | 投资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项目 | 13,000.00 | 13,000.00 | 10,896.95 | 10,896.95 | 54.48 | 2010年11月 | - | 受益期从2 010年11月1日起 | 否 |
增资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并成立合资公司,购买世博演艺中心40年经营管理权 | 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 | 7,000.00 | 7,000.00 | |||||||
合计 | — | 20,000.00 | 20,000.00 | 10,896.95 | 10,896.95 | 54.48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投资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项目变更原因: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拟调整该项目的经营方式,在终端用户中全部采用自付费或引入第三方合作投入方式、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资源,预计将节约大部分数字前端和发射系统设备的投入;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变更原因: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削减改造规模,通过其他方式吸引游客。上述募集资金变更后,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进一步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该变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08年10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0-005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项目和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拟将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万元、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项目部分募集资金4,000万元、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600万,共计14,200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已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86号文核准,(集团)公司于2007年12月公开增发64,978,900股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42,394,009.59元,用于公司收购东方有线10%股权、收购太原有线10%股权、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投资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项目、东方明珠下球体改造项目和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2月26日止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12030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投资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项目拟投资金额由16,0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将东方明珠下球体改造项目拟投资金额由21,130万元变更为14,130万元,并将该两项目减少的投资金额共20,000万元用于增资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并成立合资公司并向该合资公司出租“世博演艺中心”场馆20年经营权的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08-027、临2008-029、临2008-029、临2008-032)。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项目和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 拟投入金额 | 实际投入金额 | 尚未使用金额 | 拟变更金额 |
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 | 12,000 | 3,824 | 8,176 | 6,600 |
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项目 | 20,000 | 4,537.43 | 15,462.57 | 4,000 |
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 | 14,130 | 8,712.41 | 5,417.59 | 3,600 |
合计 | 46,130 | 17,189.47 | 28,940.53 | 14,200 |
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2,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82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176万元,拟将其中6,6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该公司流动资金。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4,537.4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5,462.57万元,拟将其中4,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4,13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8,712.4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17.59万元,拟将其中3,6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共计变更募集资金14,2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变更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原因
1、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以人民币12000万元增资上海明珠水上娱乐有限公司“浦江游览”项目。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募集资金投入3,824万元,新增游船1艘,尚未使用募集资金8,176万元,另一艘游船已经投入建造,预计建造成本1,700万元。由于造船成本的下降和公司采取陆续下订单造船的方式,预计该项目的实施成本将会降低。并且金融危机的影响浦江游览业务受到较大冲击,目前尚处于恢复阶段,并且近来黄浦江各游览公司均纷纷增加投入,使黄浦江游船数量快速增加,目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继续投入则将使竞争更为激烈,并将使上座率大幅下滑反而会降低公司盈利能力,另外,世博会期间政府有关部门为确保世博会水上安全,已适当控制了新增游船下水运营的审批速度,故公司拟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6,600万元永久性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2、合资参与上海地铁电视开发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以人民币20,000万元与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上海地铁电视项目,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和设备成本下降,以及公司对已有设备的改进、利用等因素降低了该项目的实施成本,预计将节余募集资金约4,000万元,因此公司拟将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3、东方明珠电视塔下球体改造项目
经200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由21,130万元变更为14,13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投入募集资金8,712.4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417.59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预计该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约3,600万元,故公司拟将募集资金3,6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且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提案。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将部分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提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将部分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属于公司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有效地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3、 监事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4、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0-006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时间为2010年0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云峰剧院(上海市北京西路1700号,近万航渡路。地铁2号线静安寺站出站步行可达;临近公交车有327路,321路,15路,330路,45路,838路。)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在同意、不同意和弃权栏前任选一打勾(√)。
(4)参加会议的方式:股东以现场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2、会议议题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为进出口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8)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参见公司公告临2010-001、临2010-005),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3、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8828222)。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7)。
(3)登记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
(上午09:30—11:30,下午1:00—3:00)
5、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1-58791888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和纪念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