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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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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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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5版)
    201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集车辆,以抵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比较困难,也是公司银行贷款较少的原因之一。

    (2)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主要表现在:

    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2007年末、2008年末和2009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2.83%、16.45%和11.38%。

    ② 公司负债绝大部分为流动负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表明公司具有很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③ 由于公司银行借款较少,相应的借款利息很低,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发生的利息支出仅为8.65万元、30.51万元和30.75万元。并且,由于公司现金充裕,每年产生的利息收入均大于其利息支出,因此不存在无法偿还银行利息的可能。

    ④ 公司的业绩增长有着良好的现金流支撑。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65.06万元、17,515.91万元和20,878.28万元,均超过当期实现的净利润。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充沛的经营现金流量增强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领域)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产品(领域)2009年2008年200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车载导航产品领域24,470.7757.1719,626.0160.2813,756.1874.30
    消费电子产品领域14,989.7635.0210,128.1531.112,977.4616.08
    服务领域1,174.742.74722.142.222.480.01
    其他2,170.585.072,080.056.391,778.479.61
    合计42,805.85100.0032,556.35100.0018,514.59100.00

    ① 车载导航产品领域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在车载导航产品领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756.18万元、19,626.01万元和24,470.77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

    近年来我国汽车销售量逐年增长,新车购买者增加以及汽车制造商竞争加剧引致的新车装配率提高,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促进了车载导航产品市场的启动,车载导航产品开始进入大众市场,对车载导航电子地图的需求大幅上升。在此背景下,公司车载导航电子地图的销售量持续增长,2007-200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3.38%。

    2008年,虽然我国汽车销量出现同比增速放缓的情况,但由于车载导航产品装配率的提升和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公司的车载导航产品收入仍然同比增长42.67%。2009年,受益于国家出台的刺激汽车消费政策以及汽车消费市场的逐步复苏,公司在车载导航产品领域亦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69%。

    随着我国汽车消费市场的持续向好,车载导航产品装配率的继续提升,公司预计到2013年,国内汽车车载导航系统销售量将达到132万台,较2009年增长近2倍,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0.15%。与此同时,随着车载导航产品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平均销售价格将趋于稳定,不会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作为国内导航电子地图产业的龙头企业,将成为行业迅猛发展的最大受益者,未来在车载导航产品领域的营业收入将继续保持上升趋势。

    ② 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营业收入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分别为2,977.46万元、10,128.15万元和14,989.76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也迅速上升,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分别为16.08%、31.11%和37.02%。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营业收入的增长除了来源于PND厂商的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以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公司与NOKIA Corporation签订的GPS手机电子地图销售合同,该合同下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406.33万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8,346.15万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1,684.84万元。

    由于导航电子地图在消费电子领域尤其是手机上的应用起步较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目前这一领域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③ 服务领域

    公司在服务领域主要是向用户提供基于移动通信运营商的LBS增值服务,通过门户网站、专业地图网站等向用户提供互联网地图信息服务,以及子公司世纪高通向用户提供的动态交通信息服务。2008年,公司在服务领域的营业收入比以前年度有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2007年底收购世纪高通,将其动态交通信息服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2008年,世纪高通的动态交通信息服务收入为651.25万元,2009年为1,081.82万元。

    目前,公司服务领域中收入贡献最大的是动态交通信息服务业务,该业务的盈利模式已初具雏形,正处于市场培育阶段;而LBS增值服务、互联网地图信息服务业务目前盈利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相应的营业收入较低。

    ④ 其他

    公司其他收入包括数据加工收入、面向企业和政府的其他应用收入等。其中,数据加工收入主要是与日本Toyota MapMaster合作,代为进行数据加工取得的收入。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数据加工收入分别为250.92万元、351.73万元和287.04万元。此类收入并不具有经常性和持续性,随着合约的到期,这类收入将大大减少。

    (2)经营成果变化与利润来源分析

    2007-2009年,随着导航电子地图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2.05%;同期,公司营业成本亦相应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22%。

    2007-2009年,公司管理费用增长较快,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62.18%;因而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的增长速度慢于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7.64%和39.83%。此外,由于公司所得税平均税率逐年提高,尤其是2009年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由7.5%提高到15%,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慢于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2007-200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43%。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其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一直在93%以上;系统技术服务贡献的毛利较低,但其对公司毛利的贡献度却在逐年提高。

    (3)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① 产品价格和利润率

    报告期内,由于规模效应带来的公司产品成本下降,公司车载导航电子地图的平均售价出现了一定幅度下降,而同期公司的盈利水平却在不断提升。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的营业利润分别为6,986.35万元、9,904.61万元和13,236.34万元,呈明显上升态势。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库每年的更新和维护成本基本稳定,公司增加产品销量的边际成本很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只要销售收入维持较高的增幅,公司的营业利润就有可能进一步提升,换而言之,只要产品销量的增速超过价格的下跌速度时,公司就可以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目前我国导航电子地图产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导航电子地图产品的销售量增长很快。2006年公司地图销售数量较2005年增长108.29%,2007年较2006年增长127.36%,2008年较2007年增长382.18%,2009年较2008年增长267.18%。销售量的增长幅度远远大于平均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因此同期公司营业利润实现了较快增长。

    在现实情况下,公司未来利润的增长可能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竞争对手在拥有充足的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与公司竞争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一是降价,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降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竞争对手的销售量,但是在高端市场如车载导航、高端消费电子导航市场上,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较低,竞争对手降价对公司市场份额的影响较小。在大幅降价可撬动的市场份额较小时,竞争对手将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因此价格竞争不是可持续的竞争策略。因此,公司应主要应对竞争对手通过加大投入提升其产品竞争力以抢占公司市场份额的竞争策略。

    近年来,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都通过风险投资等渠道获得了较大规模的融资,在获得资金支持的情况下,竞争对手纷纷加大投入,反映在行业总体成本规模和水平逐步提高,产品的深度、鲜度和功能日益深化。因此,公司必须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平台更新、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投入,以维持公司在产品质量、功能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适度领先,通过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强化客户的需求粘度,降低产品的价格弹性,从而维持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基于这一战略,公司拟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第二代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平台开发项目”等三个项目。

    ② 新业务领域的拓展

    目前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车载导航产品领域和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由于近年来导航电子地图在汽车和手机上的应用日渐普及,公司在上述领域的业务保持了快速增长。但是随着普及率的日益提高,未来上述领域市场规模的扩张速度将逐步趋缓。因此,公司需要充分利用在目前在导航电子地图领域的优势地位,拓展相关领域的新型业务。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现有电子地图服务领域业务的培育,包括电信、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LBS增值服务、动态交通信息服务等;另一方面公司还将积极通过并购等方式介入产业链相关领域,以培育新的盈利模式和未来的盈利增长点。

    2007年12月,公司收购世纪高通,进入动态交通信息服务领域。由于动态交通信息服务市场目前仍处于培育期,从短期看,这一收购对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产生了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动态交通信息服务市场的成熟及其与公司目前导航电子地图业务发挥出协同效应,必将大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4、现金流量分析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65.06万元、17,515.91万元和20,878.28万元,均超过当期实现的净利润,表明公司盈利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现金流支撑。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的营业收入相当,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回收情况良好。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64.07万元、-21,758.88万元和-13,593.67万元。2008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相比2007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①公司收购子公司世纪高通少数股东39%的股权,当期已支付股权收购款6,000万元;②公司于当期购买固定资产支出金额较大;③当期存入7,596.30万元定期存款计入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在2007年末获得20,055万元投资款之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该项资金的初步使用计划,于2008年初将其分别存为活期、通知存款和较短期限的定期存款(存期均不超过一年),在不影响资金使用灵活性的同时,又适当提高了资金的回报。

    2007年,公司除取得银行借款300万元以外,主要是引进新股东获得增资款21,748万元,使得当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高。2009年,公司分配2008年度股利较多,因而当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多。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以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股利进行分配。每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对于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了规定。2009年2月26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做出相应修改。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规定进行股利分配。

    (2)最近三年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2007年6月14日,四维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截至2006年12月31日账面的未分配利润23,211,252.26元全部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009年2月26日,发行人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1.42元现金(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48,880,600.18元。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利润分配。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若公司股票在2010年内发行成功,则公司截至发行前经审计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否则由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决议。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公司目前有8家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其中财务数据除另有注明,均经信永中和审计):

    (1)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9日,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新兴产业区利泽中园二区208号众运大厦C座5层3506室,法定代表人为孙玉国,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750万元,主营业务为导航电子地图销售。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丰田通商株式会社持有该公司49%股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7,444,769.89元,净资产25,864,070.97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3,130,410.45元。

    (2)上海纳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纳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9日,住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701号806室,法定代表人为孙玉国,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导航电子地图销售。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NAVTEQ International LLC持有该公司49%股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9,852,697.80元,净资产10,603,691.42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20,213,906.55元。

    (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4日,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10层1002D室,法定代表人为孙玉国,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749,646.77元,净资产6,653,638.03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2,239,613.06元。

    (4)四维图新(香港)有限公司

    四维图新(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1日,地址位于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5楼B室,法定代表人为孙玉国,股本为30万美元,实收资本1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导航电子地图、计算机软件、硬件。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795.91元,净资产53,795.91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521.46元。

    (5)四维图新(欧洲)有限公司

    四维图新(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地址位于荷兰,法定代表人为曹晓航,注册资本为9万欧元,实收资本1.8万欧元,经营范围为导航技术和导航软件的研发;开发智能交通、地理信息等技术及其产品;销售软件产品。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3,365.51元,净资产40,206.21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35,820.58元。

    (6)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10层1002C室,法定代表人为孙玉国,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600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动态交通信息服务,目前主要面向公众、企业、政府的交通信息服务领域,通过互联网、移动网、无线互联网、车载终端,为用户提供实时交通流查询、动态交通导航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2.5%股权,于晓持有该公司10%股权,杨伯京持有该公司7.5%股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4,195,259.42元,净资产760,566.22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23,714,143.85元。

    (7)广州博瞻恒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博瞻恒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住所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路100号之综合楼A座A502,法定代表人为于晓,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万元。该公司是由世纪高通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安装。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23,616.18元,净资产-4,286,375.43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2,574,147.43元。

    (8)上海炬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炬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住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干巷汇丰大街588号2幢206室,法定代表人为王斌,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万元。该公司是由世纪高通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61,942.23元,净资产-6,688,214.75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5,020,355.64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拟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轻重缓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总投资项目备案环保批文
    第二代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平台开发项目6,3002,8302,32011,450京海淀发改(备)[2008]65号海环保管字[2008]0740号
    高现势性、高精度、精细化车载导航电子地图开发项目17,82010,5903,35031,760京海淀发改(备)[2008]66号海环保管字[2008]0738号
    行人导航数据产品开发项目8,3705,7501,16015,280京海淀发改(备)[2008]64号海环保管字[2008]0739号
    合计32,49019,1706,83058,490 

    以上三个项目合计需要资金58,490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并结合银行借款解决,以确保项目实施;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二代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平台开发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第一代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平台的全面升级和补充。项目完成后,将使公司掌握面向未来高端导航应用的电子地图产品开发核心技术,平台功能和性能保持国内领先地位、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高现势性、高精度、精细化车载导航电子地图开发项目是对公司现有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的重大更新。它是在公司现有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的基础上,加载了一系列全新的内容信息及技术特点,主要包括:点对点精确引导、三维景观数据、影像数据、景观图片及视频等高精度、精细化数据,同时通过增加现场更新频度、采用动态快速更新技术,提高导航电子地图的现势性。

    行人导航数据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可以开发出国内第一款真正意义上行人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填补国内市场的空白;同时也可以对公司现有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提供有效的扩展与补充,进而奠定汽车导航、行人导航以及混合导航等多模态导航应用的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较好的盈利前景,三个投资项目的实施期均为3年,项目建成后,可大幅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与生产效率,产品内容更丰富精细、现势性更强,产品种类从汽车导航扩展到行人导航领域,为公司未来推出多模态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奠定了基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改善公司的研发条件,吸引一批高级科技人才加盟,使得公司整体竞争力大为增强,从而有利于保持并扩大领先优势,巩固行业领导地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在募集资金到位的头两年,由于产品尚处于开发或试生产过程中,效益不能充分体现出来;募集资金投入也将产生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软件、数据等无形资产的摊销,因此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有一定程度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技术水平、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市场占有率方面的优势地位,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为及时抓住市场机遇,不断保持并增强公司的技术及市场竞争力,2009年以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后启动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基础性、准备性工作,主要是人力资源和设备的前期投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4,252万元,其中第二代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平台开发项目已投入1,125万元,高现势性、高精度、精细化车载导航电子地图开发项目已投入2,011万元,行人导航数据产品开发项目已投入1,116万元。公司并在2009年7月推出了覆盖北京、上海、广州和香港4个城市的国内首款行人导航产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业务集中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导航电子地图,且目前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车载导航和消费电子导航两个领域。公司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车载导航产品和消费电子导航产品的需求状况。如果公司的客户不能成功地开发和推销内置公司地图数据的新产品和服务,或者不能够开发和推销出在功能、价格和质量等方面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导致车载导航产品和消费电子导航产品的需求减少或停止增长,则公司的收入和未来发展前景将受到负面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家测绘局规定只有具备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才能合法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业务,目前我国已有11家单位具备该项资质。随着GPS技术产业化的深入,以及未来国家可能进一步放开导航电子地图市场,更多的竞争者可能会进入导航电子地图行业。竞争对手的增加可能会在市场份额、产品定价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对公司造成压力。

    3、业务拓展风险

    目前,公司正在大力开展动态交通信息服务、基于移动通信技术的LBS增值服务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并积极拓展导航电子地图的其他应用领域。其中,LBS增值服务市场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仍处于市场培育阶段,盈利模式尚未成熟,相应的营业收入较低。另外,如果公司试图拓展导航电子地图相关的其他领域,也存在业务拓展不成功的风险.

    4、公司规模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资产和人员的扩张十分迅速。此外,随着导航产业的不断成熟,公司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对产业链上相关的企业实施并购,以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张,对公司目前的管理能力是个较大的挑战。尽管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业务运作经验,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体系、质量和项目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能保持有序运行,但也存在现有管理体系不能适应未来公司快速扩张的可能。

    5、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技术风险

    导航电子地图产业属于高科技产业。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导航电子地图建模技术、增量更新技术、快速变化发现技术和产业链整合等技术不断地升级和进步,导航电子地图产品的功能和各项技术指标不断地被完善。作为导航电子地图提供商,必须尽可能地准确预测技术发展的趋势,并利用成熟、先进的技术作为自己的开发和应用环境。如果公司错误地预测导航电子地图开发技术的发展趋势,或是使用落后的技术进行地图开发,将使公司产品面临一定的技术风险。

    6、导航电子地图的质量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从上到下、从数据的每一个细节处着手,控制产品的质量。对于任何一个版本的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公司在产品生产完成后,都要进行全国主要城市的实地验证,并在室内进行模拟验证。但由于导航电子地图的高度复杂性,公司和任何公司一样都无法完全杜绝地图的错误和缺陷。如果公司开发的导航电子地图出现较多缺陷或错误,可能会给客户和消费者的使用带来不便,并降低其对公司电子地图的信任度,从而对公司的市场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随着导航电子地图以“增加地图范围覆盖”为目标向以“快速更新”、“精细化”为目标转移,传统的“严格串行”、“内外分离”的生产体制面临严峻的挑战,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公司必须对现有的导航电子地图生产方式进行不断优化,减少无效环节,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变革也势必会对现有产品的品质保证体系造成冲击,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工艺、流程改进后产品品质不受影响,对公司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7、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开发发展有关税务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该税收优惠政策于2010年底到期后是否会继续执行面临不确定,若未来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第二代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平台开发项目、高现势性、高精度、精细化车载导航电子地图开发项目以及行人导航数据产品开发项目,涉及人员招聘培训、技术开发升级、生产平台建设、产品开发设计等多项内容,对于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水平要求较高。行人导航数据产品还将是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开拓性的新产品,其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不确定性更大。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升,对于公司的人才、经营和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9、保护知识产权的风险

    由于导航电子地图数据易于复制的特性,市场上有相当数量的导航电子地图是破解正版导航地图后非法复制销售的。盗版现象的存在对正版电子地图的销售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10、人力资源风险

    高素质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销售人才和管理团队是导航电子地图提供商成功的重要因素。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导航电子地图提供商对上述人才的争夺亦趋于白热化。一旦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销售和管理人员流失,且不能及时获得相应的补充,将对公司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1、经营性的业务合同

    (1)2006年8月7日,四维有限与图新经纬签署了《基本合同》,约定图新经纬同意四维有限通过图新经纬向丰田、日产、本田为主的日系汽车厂商以及电装、松下、歌乐、健伍、三洋、三菱电机为主的日系汽车导航仪厂商提供车载导航系统用电子地图。产品价格由双方另行约定,产品必须适用于中国大陆,在未征得图新经纬许可前,四维有限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同样版本的产品。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2)2008年7月21日,公司与上海纳维签署了《服务合同》,约定公司按照双方约定为“美国政府网络地图服务”项目购买所需的设备,其设备购买的费用由上海纳维垫付;公司就“美国政府网络地图服务”项目向上海纳维提供必要的数据使用、相对应的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及后续的维护。合同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7月13日止。

    (3)2008年12月5日,公司与江苏天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天泽”)、世纪高通签署《三方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向江苏天泽提供其合法拥有的加密的全国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及满足江苏天泽技术要求的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GIS引擎,江苏天泽向世纪高通提供合法拥有的江苏省境内的实时出租车GPS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南京市、无锡市和苏州市三个城市的数据,以及今后江苏天泽可能拥有的江苏省境内其他城市的数据;世纪高通向江苏天泽支付GPS数据使用费,获得实时GPS数据的使用权,并向江苏天泽提供基于数据处理生成的实时路况信息,仅供江苏天泽自用和在其提供给客户的GPS管理系统中使用;世纪高通按合同规定的年费向江苏天泽支付GPS数据使用费。该协议有效期5年,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4)2009年2月28日,公司与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商业合作协议》,约定为开拓GIS在国内交通、物流行业的应用市场,双方共同争取GIS项目,并将使用公司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原则上当具体产品采购需求发生时,双方将在此框架协议下重新签订《产品供货协议》。

    (5)2009年4月16日,公司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田投资”)签署了《丰田G-BOOK项目电子地图服务平台系统合作协议》,约定为进一步提供G-BOOK系统的服务水平,双方就G-BOOK系统POI检索部分进行合作,合作过程中丰田投资使用公司提供的系统,并支付相关费用。

    (6)2009年9月7日,公司与Edia Korea Co.,Ltd(下称“Edia Korea”)签署了《导航软件特许权使用协议》,双方约定,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向Edia Korea授予在中国范围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地图产品使用许可,Edia Korea在导航产品中使用公司提供地图产品,同时授予公司优先在中国国内特许使用其导航软件产品并销售的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按与最终客户签订供货合同的导航软件数据产品单价同Edia Korea按2:1比例分成结算,合同有效期2年。

    2、买卖合同

    (1)2007年1月22日,四维有限与苏州宇达电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达电通”)签署了《产品供货合同》,约定宇达电通同意在合同所述的导航产品中使用四维有限提供的地图产品,四维有限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宇达电通授予在中国范围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地图产品的许可。该合同有效期五年。

    (2)2007年3月1日,四维有限与上海纳维签署了《产品供货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四维有限是“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导航项目中向上海纳维提供导航电子地图的唯一供应商且仅向上海纳维供应,上海纳维向四维有限的采购的产品,用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导航系统。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2007年4月19日,四维有限与上海纳维签署了《产品采购合同》,约定四维有限是“博世汽车部件”项目中向上海纳维提供导航电子地图的唯一供应商且仅向上海纳维供应,上海纳维向四维有限采购的产品,用于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的导航系统。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007年9月24日,四维有限与上海纳维签署了《产品供货合同》,约定四维有限是“西门子威迪欧-SGM导航”项目中向上海纳维提供导航电子地图的唯一供应商且仅向上海纳维供应,上海纳维向四维有限采购的商品,用于西门子威迪欧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的导航系统。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009年5月6日,公司与天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天派电子”)签署了《数据产品供货合同》,约定天派电子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具有导航功能的后装车载终端产品中使用和销售公司的地图产品,天派电子需要按照实际销量计算并支付年许可费用,且无论销售数量多少,天派电子均须向公司支付最低年许可费用。

    3、公司之子公司签订的重要合同

    (1)2004年6月25日,图新经纬与建伍电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伍电子”)签署了《基本购销合同》,约定建伍电子向图新经纬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购买“用于中国汽车导航系统的地图光盘”,用于建伍电子在中国销售的自有品牌汽车导航系统的专用部品。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并约定: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如当事双方的一方或两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更新一年;此后每年合同更新的方法与此相同。

    (2)2005年8月19日,图新经纬与三洋电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洋电机”)签署了《基本购销合同》,约定三洋电机同意在合同所述的导航产品中按约定的条件购买图新经纬的地图光盘。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并约定: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如当事双方的一方或两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更新一年;此后每年合同更新的方法与此相同。

    (3)2005年10月9日,图新经纬与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电器”)签署了《基本购销合同》,约定松下电器同意在合同所述的导航产品中按约定的条件购买图新经纬的地图光盘。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并约定: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如当事双方的一方或两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更新一年;此后每年合同更新的方法与此相同。

    (4)2007年5月11日,上海纳维与NOKIA Corporation(以下简称“诺基亚”)签署了基于《合作框架协议》下的《地图产品购买合同》,约定了诺基亚同意在合同所述的导航产品中按约定的条件购买上海纳维的地图产品。该合同自2007年4月7日生效,有效期限至该项目结束或《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为止。

    (5)2007年5月22日,上海纳维与诺基亚签署了基于《合作框架协议》下的《地图产品购买合同》,约定了诺基亚同意在合同所述的导航产品中按约定的条件购买上海纳维的地图产品。双方约定该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上溯到2005年12月15日起至该项目结束、产品生命周期结束或《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为止。

    (6)2007年6月12日,图新经纬与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产”)签署了《买卖基本合同》,约定了日产向图新经纬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购买图新经纬经营的地图产品的任何交易行为。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并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如当事双方的一方或两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更新一年;此后每年合同更新的方法与此相同。

    (7)2007年7月30日,图新经纬与电装(天津)汽车导航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装”)签署了《零部件交易基本合同》,约定了电装向图新经纬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购买图新经纬经营的地图产品的任何交易行为。双方约定该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上溯到2006年9月1日起至2007年8月7日为止,并约定:在本合同期满6个月前,如当事双方的任何一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亦同。

    (8)2007年9月1日,上海纳维与Magellan Navigation Inc(以下简称“麦哲伦”)签署了《数据使用协议》,约定了麦哲伦及其子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使用上海纳维的地图产品。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9)2008年1月1日,上海纳维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签署了《地图数据合作协议》,约定了合众思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从上海纳维购买由四维图新制作的地图。上海纳维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合众思壮授予在中国范围内(包括大陆,香港和澳门,不包括台湾地区)地图产品的许可。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0日。

    (10)2008年3月21日,图新经纬与先锋电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电子”)签署了《基本购销合同》,约定先锋电子向图新经纬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购买导航地图,用于先锋电子的闪存导航仪。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并约定: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如当事双方的任意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更新一年。此后每年合同更新的方法与此相同。

    4、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2007年4月23日,四维有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橡果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橡果经贸有限公司(合称为“三被告”),要求三被告停止侵犯四维有限的著作权及不正当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50万元。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3日作出的(2007)海民初字第1308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视乐奇(Soloky)LH520型“e路航(eroda)”GPS卫星导航仪使用的地图与四维有限的电子地图内容相同或近似,包括暗记相同,在凯立德未提交证据以证明独立创作的情况下,其行为显属抄袭,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依此判决三被告停止在视乐奇(Soloky)LH520型“e路航(eroda)”GPS卫星导航仪上使用四维有限的涉案十一个城市的电子地图,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8万元,驳回原告四维有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橡果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橡果经贸有限公司共同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均表示就四维有限有关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13084号《民事判决书》而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淀初字第1308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四维有限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08年7月3日作出的(2008)一中民终字第404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凯立德公司侵权事实成立,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上海橡果公司、北京橡果公司与凯立德公司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并确认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2007年4月23日,四维有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好记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橡果经贸有限公司(合称为“三被告”),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四维有限的著作权的行为,销毁、删除全部侵权电子地图,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5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3日作出的(2007)海民初字第1308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三被告停止在“e路航(eroda)”LH600型GPS卫星导航仪上使用四维有限的涉案十一个城市的电子地图,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8万元,驳回原告四维有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好记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橡果经贸有限公司共同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均表示就四维有限有关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13085号《民事判决书》而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淀初字第1308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四维有限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08年7月3日作出的(2008)一中民终字第4048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凯立德公司侵权事实成立,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上海好记星公司、北京橡果公司与凯立德公司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并确认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2007年12月25日,四维有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好记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凯立德欣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橡果经贸有限公司(合称为“三被告”),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在“e路航(eroda)”LH650型GPS卫星导航仪上使用侵犯四维有限的著作权的地图,销毁、删除全部侵权电子地图,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5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在该案审理过程当中,由于四维图新与上述三被告达成庭外和解,故四维图新于2008年11月10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于2008年11月15日作出(2008)海民初字第5247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四维图新撤回对上述三被告的起诉。

    (4)2008年3月31日,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原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图新科技、导世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赛博迈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称为“三被告”),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的行为,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其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并回收和销毁已售出的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和合理的诉讼开支。

    一审案件受理,原告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图新科技的起诉,2008年5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一中民初字5808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对图新科技的起诉。

    2008年5月20日,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原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发行人、导世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赛博迈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称为“三被告”),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的行为,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其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并回收和销毁已售出的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和合理的诉讼开支。

    在该案审理过程当中,由于原告与三被告达成庭外和解,故原告于2008年11月10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于2008年11月15日作出(2008)一中民初字第5808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对上述三被告的起诉。

    综上,上述诉讼事项均已审结或者撤诉,公司目前已无任何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弘彧大厦10层1002A室010-8230 6399010-8230 6909郭民清、陈牧村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021-6880 1575021-6880 1552王广学、翟程、倪进、艾华、赵明、张世举、郭珊珊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010-8809 2188010-8809 2150李方、吴冠雄、杨科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010-6554 2288010-6554 7190刘景伟、季晟
    资产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5-2富华大厦A座2层010-5838 3636010-6554 7182吕发钦、许天宁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0755-2593 80000755-2598 8112 
    收款银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0755-8208 33330755-8208 316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事 项日 期
    询价推介时间[2010]年[4]月[26]日-[2010 ]年[4]月[28]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2010]年[4]月[30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0]年[5]月[4]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到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查阅。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3日

      (上接B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