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财经海外
  • 6:产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公司·价值
  • 12:调查·市场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动向
  • A4:市场·资金
  • A5:市场·观察
  • A6:市场·期货
  • A7: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8:市场·机构
  • B1:披 露
  • B2: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0年4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B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版:信息披露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良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刘建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朱云英

    公司负责人李良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云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990,851,304.851,930,304,599.313.1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27,381,754.64614,504,090.2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332.282.1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168,363.08-458.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458.88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739,072.437,739,072.43159.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316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314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31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1.25增加3.4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1.33增加4.6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0,000.00
    债务重组损益142,262.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17,418.91
    所得税影响额34,843.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1,667.06
    合计-471,980.8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89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丰城矿务局70,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658,95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8,007,750人民币普通股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4,808,221人民币普通股
    CALYONS.A.3,882,031人民币普通股
    UBS AG3,134,66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24,07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1,603,446人民币普通股
    宏源-建行-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32,518人民币普通股
    孙金星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度期末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0年3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133,281,269.16197,103,756.69-32.38
    应收票据84,839,037.5250,271,908.0568.76
    应收账款152,633,658.80104,591,437.2745.93
    预付款项53,842,621.7334,152,875.7257.65
    存货135,111,872.05103,531,821.4130.50
    长期待摊费用6,954,174.404,384,140.8358.62
    应付账款123,387,515.4691,338,933.0235.09
    预收款项32,394,965.8515,005,713.92115.88
    专项储备4,022,475.601,394,110.55188.53

    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328.13万元,比年初减少6,382.25万元,下降幅度为32.38%,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支出有所增加;二是公司煤炭产品主要用户货款结算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公司为进一步降低利息支出,一季度减少了贴现业务办理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8,483.90万元,比年初增加3,456.71万元,增加幅度为68.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煤款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比重增大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5,263.37万元,比年初增加4,804.22万元,增幅为45.93%。主要原因,一是公司2009年12月煤矿大检修,产量减少,跨年结算的煤款额度下降;二是为缓解2009年末的资金压力,公司努力争取了客户支持,年底提前回笼了部分货款;三是一季度煤价上升,因此跨月结算的货款总额有所增加;四是月末有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货款在途。

    4、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5,384.26万元,比年初增加1,968.97万元,增加幅度为57.65%;公司存货余额13,511.19万元,比年初增加3,158.01万元,增加幅度为30.50%,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公司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快,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稳定成本的需要,预付账款及存货增加。

    5、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695.42万元,比年初增加257万元,增幅为58.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新购置玻璃集装架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12,338.75万元,比年初增加3,204.86万元,增幅为35.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为进一步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加大与供应商合作力度,赊欠材料款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3,239.50万元,比年初增加1,738.93万元,增幅为115.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煤炭等产品价格上涨、供求关系改善,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公司专项储备余额402.25万元,比年初增加262.8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煤矿安全设施以及开拓延深工程尚未办理结算,安全生产费、维简费结余增加所致。

    2、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0年1~3月2009年1~3月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75,681,071.81190,382,590.1444.80
    营业成本196,705,951.79139,314,202.8041.20
    资产减值损失3,562,327.152,649,543.5734.45
    投资收益4,326.41-619,934.46100.70
    营业外支净额-475,156.916,709,885.92-107.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39,072.43-13,022,546.44159.43

    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529.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尽管公司煤矿因受工作面接替和元月份工作面过断层影响,原煤产量减产幅度达22.81%,但由于煤价在2009年四季度的基础上依然保持了上涨趋势,相对于煤炭市场较为疲软的上年同期,一季度公司商品煤平均价格同比增加了300.38元/吨,因此报告期煤炭业务仍增收729万元;二是一季度公司浮法玻璃价格同比上涨幅度较大,一季度玻璃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788万元;三是报告期公司完成对水煤浆公司的控股,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增加,营业收入增加6,193万元。

    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5,73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完成对水煤浆公司的控股,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增加,营业成本增加5,719万元。

    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9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报告期投资收益0.43万元,比上年同期投资亏损61.99万元增加收益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报告期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比增加投资收益74万元;二是报告期对参股子公司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2万元。

    报告期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减少718.50万元,主要原因是同期公司收到了浮法玻璃一线熔窑保险责任事故理赔款655.98万元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3.91万元,较上年同期-1,302.25万元增加净利润2,076.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尽管工作面接替等因素影响,原煤产量减产幅度较大,但由于煤价上涨,报告期煤炭业务净利润增加604万元;二是一季度尽管浮法玻璃价格比09年四季度有所下降,但同比价格增加幅度较大,尽管同期收到了保险责任事故理赔款655.98万元,报告期玻璃业务净利润同比仍增加1,466.77万元;三是报告期公司增加对水煤浆公司报表的合并,增加净利润17万元。

    3、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0年1~3月2009年1~3月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68,363.087,848,983.32-458.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04,105.60-4,721,189.16-145.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支出3,60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报告期缴纳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945万元;二是偿还应付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短期借款2,300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支出-688.2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煤矿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自2008年11月14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简称江煤集团)启动了针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江煤集团拟将其拥有的煤炭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并引入战略投资者后成立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西煤业),再通过安源股份资产置换及定向发行股份方式将江西煤业整体权益注入安源股份(详见公司分别于2008年11月14日、2008年12月12日、2009年3月23日、2009年5月21日、2009年11月30日刊载《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源股份2008-036号、2008-040号、2009-008号、2009-010号、2009-023号临时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江煤集团以煤业及相关资产对江西煤业增资已经完成,该部分资产权属变更尚未完成;江西煤业的增资扩股仍在进展当中。目前,江煤集团针对公司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

    2、浮玻二线搬迁建设事宜

    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的通知》(萍府字[2008]70号文)的要求,公司启动了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以下简称浮玻二线)的搬迁工作, 浮玻二线自2008年12月31日起正式停产。经开展多方案调研论证,公司拟将浮玻二线由萍乡经济开发区搬迁至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合泉冲进行建设,并委托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编制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6月29日,浮玻二线搬迁建设方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7月18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浮法玻璃二线搬迁建设方案的议案》。

    目前,浮玻二线的搬迁建设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

    3、萍乡客车厂退城进郊及土地挂牌事宜

    公司拟转让的萍乡客车厂土地位于萍乡市跃进路165号,土地面积71709.3平方米,约合107.6亩。该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9月8日以及2008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2007-033号、2008-031号公告。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原萍乡客车厂的整体搬迁工作, 目前,公司对萍乡客车厂老厂区土地使用权挂牌手续仍在办理当中。

    4、北京房产出售事宜

    报告期,公司尚未完成合法拥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绿波国际公寓7号楼三层的301~320号房产的处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2006年,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景泰公司(已并入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在收购安源股份时,作出承诺如下:

    (1)长期持股承诺

    上述一致行动人在收购安源股份股权的同时均作出了长期持股承诺,承诺在受让股份后三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于安源股份实施配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而增加的股份。因此,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限售期自股份完成过户之日即2006年12月19日起,延长至2009年12月18日。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保证安源股份持续盈利承诺

    ①如果2007年安源股份不能实现持续盈利,大股东丰城矿务局承诺以现金补足方式或省煤集团注入优质资产方式解决的承诺,保障安源股份实现盈利。承诺履行情况:经审计,安源股份在2007年已实现了盈利,此部分承诺已履行完毕。

    ②如果安源股份客车产业、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在2008年合计未能实现盈利,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承诺将按照沿沟煤矿、宜萍煤矿、丰龙煤矿顺序在3年内逐步置入安源股份。公司客车产业、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由于基础薄弱,资产运营质量不高、市场适应能力不强和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2008年亏损严重。承诺履行情况:公司目前已按规定与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积极沟通,努力推进相关承诺的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此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落实此承诺的具体履行方式,以切实提高安源股份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平稳发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是上述资产置入的最后期限为2011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二是上述拟置入煤矿资产中,沿沟煤矿尚未达产,宜萍煤矿、丰龙煤矿目前仍处于基本建设阶段,尚未正式投产并产生效益,目前置入上市公司的时机暂不成熟;三是自2008年11月14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已启动了针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详见3.2.1。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2009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第57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若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公司2009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仕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10-013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新增提案情况:2010年4月12日,持有公司24.02%股份的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安源股份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2010年流动资金贷款规模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于2010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3月27日、2010 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0年4月22 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过半数董事的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何立红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6,139,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7%。

    2、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8人,董事长李良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本次会议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2009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7,722,377.08元,其中: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6,961,456.02元、以存货可变现净值为确定依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760,921.06元;同意公司2009年核销的资产减值准备为37,383,352.12元,其中坏账准备核销14,290.08元、因报告期完成对索迈克北京公司投资处置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00,000.00元、因浮玻二线实施搬迁部分设备设施进行了拆除核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3,369,062.04元。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2009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核销2009年度资产损失金额36,377,055.17元,其中:坏账损失14,752.08元、固定资产损失33,382,356.81元、长期股权投资损失2,979,946.28元。资产损失主要原因为:

    1、2009年,公司按照《浮法玻璃二线搬迁建设方案》以及浮玻二线搬迁建设工作安排,对原浮法玻璃二线部分设备及设施进行了拆除。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拆除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5,276,673.92元,已提累计折旧8,080,708.96元,账面净值37,195,964.96元,在加上清理费用及扣除变价收入后,已拆除固定资产净损失33,382,356.81元。

    2、2009年, 索迈克北京公司特别清算委员会形成了公司参股子公司索迈克北京公司的清算终结决议。报告期,公司已全部收到了清算分配资产(5,020,053.72元),完成了对索迈克北京公司投资处置。该项长期投资成本为8,000,000.00元,收回投资5,020,053.72元,投资损失2,979,946.28元。

    因公司已对上述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和风险因素作了谨慎和充分的预计,在进行减值测试后,合理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资产损失核销预计将影响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增加989,380.83元,其中坏账损失核销影响公司净利润减少3,362.00元、固定资产损失核销影响公司净利润减少27,310.89元、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核销影响公司净利润增加1,020,053.72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公司聘请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定:200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267,341.83元,母公司净利润-52,831,898.53元。

    同意分配预案如下:

    (1)因母公司当年度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母公司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41,057,704.19元,由于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及前期差错更正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2,463,195.47元,调整后母公司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3,520,899.66元,加上200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2,831,898.53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6,352,798.19元,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鉴于母公司当年度亏损以及母公司期末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的需要,200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公司专业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往年实际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结合201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同意公司向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万元。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一)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及历史渊源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丰城矿务局及其附属企业、江西省煤炭工业供销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着必不可少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09年度发生额。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与丰城矿务局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09年度发生额(4,852.40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公司与江西省煤炭工业供销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09年度发生额(1,871.19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关于公司与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09年度发生额(1,003.05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关于公司与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09年度发生额(3,646.08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2009年底,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将所属煤炭相关业务及资产注入控股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实施增资扩股。预计2010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业务内容将不会发生变化,但由于现有交易对方资产、业务的转移,部分交易主体将发生变更。2010年,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丰城矿务局及其附属企业、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着必不可少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度预计金额,同意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度预计金额(7,300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公司与丰城矿务局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度预计金额(1,500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关于公司与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度预计金额(300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关于公司与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度预计金额(7,500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关于公司与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度预计金额(4,000万元)。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水煤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2010年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的担保。同意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同意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其中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00股,其中赞成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19,000万元的担保。同意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同意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为玻璃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源玻璃有限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办理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7,000万元的担保。同意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同意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为安源旅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为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办理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的担保。同意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同意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流动资金贷款规模的议案》,其中赞成136,13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预计的2010年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如下:

    (1)同意公司以借新还旧或流动资金转贷等途径,继续保持目前的贷款规模(含2009年末对江西省煤炭集团的借款余额);

    (2)为确保公司浮法玻璃二线搬迁和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争取该项目年底前实现点火试生产,公司2010年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15,000万元。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西一纯律师事务所江苏波、余明亮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