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王世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高启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裴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连灵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晓光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裴 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连灵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石晓光 |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451,365,771.39 | 13,435,925,318.18 | 7.5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222,207,393.60 | 4,992,583,949.69 | 4.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23 | 4.04 | 4.7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3,991,117.40 | 80.4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3 | -8.3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0,166,426.57 | 210,166,426.57 | -8.2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7 | -1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7 | -10.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7 | -10.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1 | 4.11 | 减少1.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5 | 4.15 | 减少1.0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金 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698,981.1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9,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7,502.7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5,572.12 |
所得税影响额 | -674,512.63 |
小 计 | -2,023,537.88 |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7,964.24 |
合 计 | -1,835,573.6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1,32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 类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2,303,96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19,937,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45,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10,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44,954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56,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集团自有资金-007G-ZY001沪 | 5,129,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4,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 4,199,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57,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期末比年初增减额 | 期末比年初增减比率 |
应收账款 | 311,800,107.95 | 160,112,592.19 | 151,687,515.76 | 94.74% |
预付款项 | 404,914,355.05 | 225,927,642.00 | 178,986,713.05 | 79.22% |
存货 | 1,107,709,676.40 | 789,386,173.32 | 318,323,503.08 | 40.33% |
应付账款 | 2,030,927,460.10 | 1,536,747,446.36 | 494,180,013.74 | 32.16% |
应交税费 | -15,744,293.30 | -121,306,348.73 | 105,562,055.43 | -87.02% |
应付利息 | 11,779,444.00 | 7,332,499.47 | 4,446,944.53 | 60.65% |
(1) 应收账款:2010年3月末较年初增加151,687,515.76元,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2) 预付款项:2010年3月末较年初增加178,986,713.05元,主要是公司预付材料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3) 存货:2010年3月末较年初增加318,323,503.08元,主要是公司库存原料煤和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4) 应付账款:2010年3月末较年初增加494,180,013.74元,主要是公司应付材料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5) 应交税费:2010年3月末较年初增加105,562,055.43元,主要是公司本期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 应付利息:2010年3月末较年初增加4,446,944.53元,主要是公司应付短期融资券利息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0年1-3月 | 2009年1-3月 | 2010年1-3月比 上年同期增减额 | 2010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减比率 |
营业收入 | 3,302,859,605.57 | 1,979,526,303.06 | 1,323,333,302.51 | 66.85% |
营业成本 | 2,744,319,787.25 | 1,429,164,673.48 | 1,315,155,113.77 | 92.02% |
管理费用 | 159,891,777.82 | 117,225,398.79 | 42,666,379.03 | 36.40% |
财务费用 | 59,898,118.21 | 43,153,824.29 | 16,744,293.92 | 38.80% |
资产减值损失 | 8,387,422.47 | -16,385,782.25 | 24,773,204.72 | -151.19% |
营业外收入 | 1,736,417.50 | 700,003.77 | 1,036,413.73 | 148.06% |
营业外支出 | 4,541,970.77 | 640,455.59 | 3,901,515.18 | 609.18% |
(7) 营业收入:2010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323,333,302.51元,主要是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项目、京唐港200万吨/年焦化二期项目、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二期工程项目、1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项目2009年下半年完工投产,煤化工产品产销量增加所致。
(8) 营业成本:2010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315,155,113.77元,主要是煤化工产品产销量增加所致。
(9) 管理费用:2010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42,666,379.03元,主要是公司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及山西介休倡源煤炭有限公司从筹建期转入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0) 财务费用:2010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6,744,293.92元,主要是公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1) 资产减值损失:2010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24,773,204.72元,主要是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较多,增加了坏账损失的计提金额所致。
(12) 营业外收入:2010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036,413.73元,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唐山中润公司收到海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补偿款所致。
(13) 营业外支出:2010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3,901,515.18元,主要是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0年1-3月 | 2009年1-3月 | 2010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减额 | 2010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减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991,117.40 | 223,824,815.05 | 180,166,302.35 | 80.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331,485.16 | -433,199,792.25 | 187,868,307.09 | -43.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04,312.68 | -61,238,430.75 | 140,642,743.43 | -229.66% |
(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0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3,579,241,710.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1,603,512.94元,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522,612,582.20元,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000.00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009,069.2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3,175,250,593.0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1,437,210.59元,因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90,713,471.99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6,622,888.73元,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77,057,039.20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157,889.0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991,117.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0,166,302.35元。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0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1,437,726.76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246,769,211.92 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245,331,485.1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868,307.09元,主要是公司投资的工程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0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656,000,000.00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576,595,687.3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404,312.6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642,743.43元,主要是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开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开滦集团持有的开滦股份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开滦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开滦股份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完全按照所做的特殊承诺履行。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2004年5月18日,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及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集团公司各成员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与本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在《公司法》规定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 报告期内,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承诺事宜,履行情况良好。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未进行现金分红。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裴华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9:00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83号开滦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裴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24,309,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二)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三)公司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四)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公司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725,847,157.7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2,584,715.78元,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6,292,357.89元。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4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23,464,000.00元。
(五)公司关于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六)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七)公司关于授权办理信贷事宜的议案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公司拟借入最高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并将根据货币市场运行情况及各银行对公司的授信、利率等条件,适时择机贷入所需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授权总会计师在2010年4月30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限内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八)公司关于授权办理贷款担保事宜的议案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公司拟向唐山中润公司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另拟按照出资比例向唐山考伯斯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100万元的贷款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0年4月30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限内,办理上述贷款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九)公司关于201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份724,30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和弃权股份均为0股。
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项目,聘期为一年;公司支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费45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0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11:00在河北省唐山市开滦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王世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高启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子公司并建设曹妃甸焦油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唐山中天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经工商行政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曹妃甸工业区建设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1.5亿元,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份,合资公司的报表合并至公司。
上述投资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11:30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卓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加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子公司并建设曹妃甸焦油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出资设立唐山中天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并建设曹妃甸焦油项目一期工程
● 投资金额和比例:1.5亿元,占唐山中天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0%
● 投资期限:长期
特别风险提示:
● 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煤焦油加工属于细分行业,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市场竞争风险:行业内竞争可能导致项目运营出现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公司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2010年4月21日,公司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唐钢铁”)签署了《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煤焦油加工项目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唐山中天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经工商行政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由其在曹妃甸工业区建设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4月22日,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开滦会议厅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5名监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形式,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子公司并建设曹妃甸焦油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权限的规定,此项投资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百分之十以下,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唐山路北区建设北路81号
法定代表人:朱继民
注册资本:21,993,600,000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它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和销售;烧结矿、球团矿、焦炭、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发电、供电;一次及多次能源、资源再利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各种工业气体的生产和销售;对外贸易;冶金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码头、仓储、运输、物资供应;钢铁、其它金属及其压延产品以及矿石、煤炭、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的加工、利用、销售、围海造地工程。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公司与京唐钢铁各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1.5亿元,分别持有该公司50%的股份。合资公司拟在曹妃甸工业区建设百万吨级煤焦油深加工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单套30 万吨/年焦油初加工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0年4月21日,公司与京唐钢铁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组建合资公司,在曹妃甸工业区共同建设煤焦油加工项目,注册地址为项目厂址所在地。公司与京唐钢铁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2. 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项目,预计投资为6亿元人民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双方按股权比例注入资本金,资本金以外的投资由合资公司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贷款解决,双方按股权比例为合资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3.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和销售煤焦油衍生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
4. 双方选派人员组成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成员由5名组成,其中公司委派3名、京唐钢铁委派2名,董事长由公司委派,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由京唐钢铁委派。
5. 合资公司的财务报表由公司合并,并在合资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精细化工是公司化工产业战略的重要发展方向。煤焦油进行加工后,可提取多种化工原料和产品,一方面为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原料,使得公司“煤-焦-化”产业链向精细化工产业延伸成为可能,另一方面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唐山区域是煤焦化产业集聚区,区域内煤焦油产量较大。公司目前已有成功运营30万吨/年煤焦油的加工项目的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利用公司自身焦油加工生产优势和煤炭资源优势,建设煤焦油加工项目,提升产业规模,既充分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也有效防止后来者进入导致煤焦油市场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进一步提高公司煤化工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实施后,预计项目年均实现销售收入80,900.82万元,利润总额7,479.16万元,净利润5,609.37万元。项目实现投资收益率17.91%,投资回收期为所得税后8.29年(含建设期2年)。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煤焦油加工属于细分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项目加工原料受钢铁产业和焦化行业影响,产品受下游产业需求和国内外市场变化影响,其价格会在一定的幅度内波动,可能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
为抵御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积极拓展优质炼焦煤资源,并寻求与大型钢铁企业实现强强联合,确保项目有稳定可靠的原料来源。同时,公司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链条,增加产品品种,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拓展国内外市场,适时针对经济形势变化特别是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抵御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2. 市场竞争风险
焦油初级加工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在行业景气度高时,可能出现加工装置增加、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进入焦油加工行业,部分装置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行业竞争可能导致项目运营出现风险。
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煤焦油加工项目的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采用国际国内领先的工艺技术路线,积极发展焦油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系列化、差异化产品,抵御市场风险。同时,公司将在已建成煤化工工业园区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产业政策支持,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最大限度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抵御市场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煤焦油加工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