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李廷亮先生、徐德复先生、施国琴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宋尚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裁、总会计师刘树森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彭雪松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20,435,473,336.49 | 19,061,110,146.19 | 7.2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7,096,502,321.67 | 6,988,351,742.32 | 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3.75 | 3.69 | 1.5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582,903,335.98 | -1,507.5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0.84 | -950.00 | |
报告期 (1-3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3月)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308,566.25 | 109,308,566.25 | 92.59 |
基本每股收益 | 0.06 | 0.06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0.05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6 | 0.06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1.55 | 增加0.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 | 1.32 | 增加0.6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3月)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5,35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9,181.7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43,740.20 | ||
所得税影响额 | -78,314.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5,478.20 | ||
合计 | 16,480,766.24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5,37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95,088,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吉林济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44,531,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辽源市财政局 | 22,91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9,999,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9,534,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三江航天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浙江北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3,7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147,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999,7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0年3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票据 | 48,089,581.20 | 35,224,672.57 | 12,864,908.63 | 36.52 |
应收账款 | 596,017,771.56 | 237,679,486.28 | 358,338,285.28 | 150.77 |
预付款项 | 2,426,478,948.46 | 1,686,749,023.40 | 739,729,925.06 | 43.86 |
短期借款 | 6,443,845,000.00 | 4,865,445,000.00 | 1,578,400,000.00 | 32.44 |
应交税费 | -55,666,957.01 | 21,847,945.42 | -77,514,902.43 | -354.79 |
1、应收票据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本期以票据进行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水泥销售数量增加及水泥销售价格上涨使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预付的原材料款和预付的土地定金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增加是由于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购买的原材料增加,使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0年1-3月 | 2009年1-3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1,487,761,847.92 | 1,087,329,072.47 | 400,432,775.45 | 36.83 |
营业成本 | 1,102,389,854.21 | 817,606,330.08 | 284,783,524.13 | 34.86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2,102,610.78 | 16,566,042.23 | 25,536,568.55 | 154.15 |
管理费用 | 114,833,600.26 | 80,565,326.64 | 34,268,273.62 | 42.53 |
营业利润 | 118,357,148.39 | 62,432,449.00 | 55,924,699.39 | 89.58 |
营业外收入 | 19,506,165.90 | 10,554,272.59 | 8,951,893.31 | 84.82 |
营业外支出 | 1,251,565.21 | 568,209.00 | 683,356.21 | 120.26 |
利润总额 | 136,611,749.08 | 72,418,512.59 | 64,193,236.49 | 88.64 |
所得税费用 | 15,559,701.63 | 8,848,779.65 | 6,710,921.98 | 75.84 |
净利润 | 121,052,047.45 | 63,569,732.94 | 57,482,314.51 | 90.42 |
少数股东损益 | 11,743,481.20 | 6,813,906.98 | 4,929,574.22 | 72.35 |
1、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建材企业产能增加和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建材企业产能增加和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5、营业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使按照营业收入比例计提的防洪基金增加所致。
8、利润总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期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0年1-3月 | 2009年1-3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2,903,335.98 | -98,466,310.30 | -1,484,437,025.68 | -1,507.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325,443,723.54 | 1,144,973,068.23 | -1,470,416,791.77 | -128.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1,419,034,240.23 | 759,747,617.21 | 659,286,623.02 | 86.78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的原材料款和预付的土地定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自长春市国资委出具承诺函之日起的两年内(2008年7月23日至2010年7月23日),若亚泰集团股票价格低于每股30元(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该价格将按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的调整),长春市国资委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持有的亚泰集团股份。 自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报告披露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了该承诺事项。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4月16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4,73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9,473,205.8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
3.6证券投资情况
3.6.1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 数量 | 初始投资 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000686 | 东北证券 | 196,330,913 | 402,162,500.00 | 1,142,322,759.65 | 1,080,498,816.61 | 长期股权投资 |
2 | 600856 | 长百集团 | 600,000.00 | 1,725,836.00 | 5,034,000.00 | 4,794,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 计 | 403,888,336.00 | 1,147,356,759.65 | 1,085,292,816.61 |
3.6.2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江海证券股权情况 公司目前持有江海证券有限公司41,000万元的股权,是江海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占江海证券注册资本的30.076%。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宋尚龙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10-01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董事李廷亮先生、徐德复先生、施国琴女士分别委托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宋尚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拟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3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490,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0.17%,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81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编号:临2010-01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第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监事会主席张宝谦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8名,实到监事8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翟怀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由于安桐森先生辞去了公司监事职务,现监事会提名翟怀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附:翟怀宇先生简历
翟怀宇,男,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10-01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3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490,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0.17%。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3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已经2010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房屋改造、商品房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3,088万元,总负债为239,548万元,净资产为93,420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6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被担保人具有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490,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0.17%,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