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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董事长刘兴功、总经理李克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裴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申兴良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兴功、总经理李克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裴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申兴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373,300,770.921,278,888,102.917.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57,214,801.68354,701,711.25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403.380.7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6,809,469.58-2,423.2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4-2,423.2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13,090.432,513,090.43191.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21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21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21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10.71增加1.5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30.53增加1.3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370.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30,000.00
    债务重组损益-48,739.2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9,730.50
    所得税影响额-112,035.07
    合计634,865.4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75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5,2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3,218,091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2,012,39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1,811,90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99,74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81,77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1,449,99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282,64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期末增加212.30%,主要原因是支付预付款增加;

    应付票据比上年期末减少33.96%,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票据到期已支付;

    预收款项比上年期末增加32.69%,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比上年期末减少461.30%,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口增加、有留抵增值税所致;

    应付利息比上年期末增加43.92%,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提利息,未到付息期未付息所致。

    (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39.25%、127.74%,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回暖,销售形势好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96.51%,主要原因是本期有留抵增值税,计提附税减少;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7.42%,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相应运费及业务费增加;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5.99%,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研究与开发费增加;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5.31%,主要原因是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56.23%、176.24%、162.47%,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26.46%,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91.10%,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11.0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天达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86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材料支付款增加及本期偿还关联方借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投资数码类特种光学材料及元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3%,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于2009 年12 月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和并购重组委的意见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并已提交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的新华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48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60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低于13.8元/股。报告期内有效履行承诺,没有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的新华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72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84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低于13.8元/股。报告期内有效履行承诺,没有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兴功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新华光 编号:临2010-06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12日以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7号《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以4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新华光 编号:临2010-07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浙江华东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利息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调10%执行,借款期限为三年。

    2、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本公司向浙江华东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约定借款利息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调10%执行,借款期限为三年。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兴功、李克炎、裴雷、胡宏智、张志刚回避表决,本议案以4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过程及表决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交易方的关联关系

    浙江华东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浙江华东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注册资本为36,565,117元,主要经营业务为光学仪器、光电仪器及元器件、照相器材、普通机械零部件及设备等。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概况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1、交易价款:

    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

    2、支付方式和期限

    借款起始日一次性提取本金;借款期限三年,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3、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获得资金用于公司数码类特种光学材料及元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