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0-018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晓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054,820,292.23 | 1,136,903,965.37 | -7.22%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837,450,739.27 | 834,936,393.45 | 0.30%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06 | 12.02 | 0.3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095,138.87 | -289.9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6 | -186.9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60,153,504.26 | 60,153,504.26 | 15.25%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14,345.82 | 2,514,345.82 | 0.7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2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0.30%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29% | 0.29% | -0.01%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45,395.95 | 45,395.95 | 189.28% |
非经常性损益对所得税的影响合计 | 8,011.05 | 8,011.05 | 189.2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870.4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4,277.44 |
所得税影响额 | -8,011.05 |
合计 | 45,395.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43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639,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凌光 | 195,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米亚西 | 17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余建平 | 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吕玉清 | 13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锋 | 134,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弘博 | 131,78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新祥 | 12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钟文俊 | 11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寅 | 15,000,000 | 0 | 0 | 15,0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3年1月8日 |
赵晓红 | 11,450,000 | 0 | 0 | 11,45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3年1月8日 |
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00 | 0 | 0 | 7,0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3年1月8日 |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8,615,385 | 0 | 0 | 8,615,385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北京信捷和盛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0 | 0 | 4,0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 | 2,584,615 | 0 | 0 | 2,584,615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哈尔滨鑫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800,000 | 0 | 0 | 1,8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 3,600,000 | 0 | 0 | 3,600,000 | 网下配售 | 2010年4月8日 |
合计 | 55,050,000 | 0 | 0 | 55,05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年初增长11.68%,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对信用好的客户给予较宽松回款政策及行业特点决定;
2、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较年初增长了40.38%,主要是年初投标合同较多导致投标保证金增加,同时为扩大市场份额增加销售人员相应增加借款;
3、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年初增长了12.05%,主要是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损失增加,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
4、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降低了52.41%,主要是偿还银行5500万元短期借款影响所致;
5、长期借款余额较年初降低了15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降低300万元,主要是偿还银行长期借款影响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降低48.37%,主要原因是上市费用在本期支付;
7、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5.25%,主要是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导致收入增长;
8、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1.83%,主要是公司扩大销售队伍,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导致销售费用增长;
9、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6713.46%,主要是公司享受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181.59万元;
10、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0.7%,主要原因计提坏账损失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费用相比去年同期降低了40.03%;
1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91.59%,主要是本期投产合同较多,材料采购资金增加所致;
12、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294.14%,主要是公司募投资金到位,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相比去年降低71.81%,公司募投资金去年年底到位,有些基建项目在1季度招投标才开始,所以今天投入相对去年同期较低;
1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02.72%,主要原因是偿还银行长短期贷款;
1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84.7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市费用。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随后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为公司进一步拓展高压变频器的销售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铁路建设由于我国政府的扩大内需政策而迎来新的建设高潮,目前国内高铁建设和部分城市进行的地铁等轨道交通建设为公司的高频开关直流电源产品和电气控制及自动化产品打开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一季度经营情况
由于受行业特点和春节长假等因素影响,一季度通常是整个行业业务发展的淡季。但本公司一季度继续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外,公司上市以后,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大大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的业务增长。
三、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程度
2010年一季度,公司紧紧围绕2010年度的经营计划,不断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
在业务开拓和创新方面,公司积极塑造创新氛围,结合市场需要和行业发展热点以及公司技术研究储备,努力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在客户和市场开发方面,本季度公司大力度抓好营销队伍建设和业务素质训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人力资源方面,在大力扩充人才队伍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继续深化改革工资体系,完善福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员工晋升晋级管理办法、岗位工资变动管理办法以及绩效考核制度等管理制度,为优秀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增强了公司的整体凝聚力。
在内部组织结构方面,依据公司产品发展和技术研发的需要,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了组织结构,减少了管理层级,使公司技术研发和市场需要的联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方面,公司本季度有计划地推荐募投项目的实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2,040.88万元。对于超募资金的使用正进行相应的前期调研。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规范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加强了公司和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
四、未来的重要风险因素
1、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
由于公司超募资金达到3.6亿元,安全、合理地安排好超募资金的使用,对公司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要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经历项目建设、试生产、正式投产等一系列过程,公司在此阶段过程中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为此,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使项目尽早正式投产获利,以期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同时依托多种途径对适宜的超募资金使用项目进行市场调研。
2、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是高压变频器,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行业的市场份额集中度相对不高,竞争较为激烈,行业整合正在悄然进行,创新能力不强、后续发展动力不足、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会逐渐被淘汰出局,这会给行业内优秀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结构,进一步加强竞争实力。
五、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
1、应收账款较大
公司应收账款数额较大主要是公司主导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和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导致的,但公司主要客户多为电力、石油石化、冶金和市政建设企业,该等客户信誉优良,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大面积、大比例坏账的可能性较小,随着公司实施了管理层负责制、建立应收账款奖罚制度、组织售后服务人员协助催收货款、通过保理业务规避和减少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等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效率,公司应收账款的风险会得以进一步控制。
2、市场运作手段和领域需要进一步丰富
尽管一季度公司在市场运作和品牌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高压变频器的产品销售特点所限,其销售手段相对单一。为此,公司将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同时,借鉴先进的市场运作经验,结合国内的新政策,丰富销售手段;同时,公司将努力推进风电变流器的产业化工作以及其他公司主要产品的国内市场准入的工作和新产品的开发,从而进入新的产品市场。
3、优秀人才的缺乏
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迫切需要技术、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的各类优秀人才。目前,公司在保持现有技术队伍和管理层稳定的同时,正在大力建设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培训力度等途径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引进优秀人才,以保障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寅和总经理赵晓红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公司股东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承诺:除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公司股份外,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回赎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通过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张清、丁兆国、李斌三人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持有的本公司180万股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先生、赵晓红女士承诺:如果发生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条件不成立,公司需按33%的所得税率补缴报告期内所得税差额或补缴2006-2008年度及2009年1-9月返还的增值税款的情况,本人愿共同且连带承担前述所得税款、增值税款及相关费用。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和赵晓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李寅和赵晓红承诺: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仍然有效,直至本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依法转让完毕且本人同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起满两年之日终止。
(三)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情况,发行人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该部分闲置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待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781.3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7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12.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季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500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 | 否 | 9,938.00 | 9,938.00 | 60.21 | 664.55 | 664.55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 | 否 | 5,330.00 | 5,330.00 | 0.00 | 1,436.54 | 1,436.54 | 2010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300.00 | 3,300.00 | 11.56 | 11.56 | 11.56 | 2010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合计 | - | 18,568.00 | 18,568.00 | 71.77 | 2,112.65 | 2,112.65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2010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2,040.88万元,其中:年产500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604.34万元,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1,436.5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8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