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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徐铁君独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吴明辉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钟虹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罗鹃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罗鹃

    公司负责人钟虹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鹃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573,175,357.242,625,404,512.02-1.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53,776,475.08758,376,911.51-2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532.1-27.1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7,960,035.34-200.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2-184.62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4,600,436.43-204,600,436.43-27,227.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63-0.5663-27,227.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00.00201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63-0.5663-27,227.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1854-31.1854减少31.18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9490.0949增加0.094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205,3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795.65
    所得税影响额6,948.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5,320,846.7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47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1,447,757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泰阳实业有限公司4,660,800人民币普通股
    湖南省八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49,609人民币普通股
    方明788,900人民币普通股
    李世红622,661人民币普通股
    郭明明576,5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50,969人民币普通股
    戴钰林550,000人民币普通股
    沈丽琴540,502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安昌贸易有限公司522,69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长百分比(%)原因
    预付款项197,527,150.59113,409,121.0274.17%支付工程款
    预收款项102,336,623.93167,584,803.67-38.93%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款结转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2,032,666.913,740,958.16-45.66%上期按权责发生制计提的人工费用本期支付所致
    预计负债217,300,000.0012,000,000.001710.83%本期确认债务担保预计负债所致
    未分配利润-96,377,645.30108,222,791.13-189.05%本期确认债务担保预计负债所致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长百分比(%)原因
    营业总收入77,929,841.1520,159,551.00286.57%公司业务增长,收入结转增加
    营业成本69,238,374.993,872,869.841687.78%收入增长,相应成本结转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4,649,032.287,686,723.57-39.52%两期产品结构不具有可比性,上期销售住宅底商,本期销售住宅,住宅底商毛利率较高,而住宅降价销售毛利率较低
    销售费用599,699.075,106,708.50-88.26%本期投入广告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25,851.3746,854.95-155.17%本期银行手续费用减少
    营业利润1,030,986.27250,940.37310.85%营业收入增长,导致营业利润增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624,029.83157,455,208.00-92.62%本期预收款减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876,328.35595,035.452904.25%收到集团往来款增加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9,569,362.1547,136,512.64111.24%本期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2,992,964.5623,823,140.06-87.44%本期销售回款减少,相应预缴税金减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9,036.796,307,060.70-65.29%本期费用支付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1,002.00-100.00%本期无固定资产投资支出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100.00%本期未取得银行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9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情况

    2009年,公司披露了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1.5亿担保案及其进展情况(详见2009 年4月1日、2009年11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因该担保涉案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故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解决方案

    2010年4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9号《民事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本公司要求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2009]深仲裁字第1141号裁决书的申请(详见2010年4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已决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请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仲裁委员会[2009]深仲裁字第1141号《裁决书》不予执行。如我公司实际承担了保证担保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之规定,我公司有权就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向借款人及其他担保人进行追索。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事项暂未给公司资产及广大股东造成重大损失,公司的生产经营保持稳定,公司董事会将加大工作力度,同时积极请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早日化解风险。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江中集团接受公司向其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债务的承诺:

    对于公司此次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总额的20%(即4,973.44万元),江中集团同意予以减免。其余债务无须支付利息,且偿还置换差额债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以本次发行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30170万股为基准计算,公司2007年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不低于0.58元,2008年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不低于0.64元。在本次发行股份和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股份、缩股等情形,则相应调整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调整后每股收益=调整前每股收益÷(1+公司总股本变化比例);

    ②公司已归还紫金城项目的全部银行贷款;

    ③公司首次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的日期不早于2009年1月1日;

    ④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尚未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4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要求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2009]深仲裁字第1141号裁决书的申请。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本报告期就可能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共计20,530万元整(其中本金1.5亿元,利息5530万元)。

    公司对富豪科技1.5亿贷款担保所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是否能得到解除,将对公司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如截至下一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所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未能解除,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将大幅下降。如截至下一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所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能得到解除,公司可将上述预计负债予以冲回。具体数据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2010年4月23日,该议案已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虹光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0—09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钟虹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委托董事刘为权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名(其中国有股股东委托代表1 名),共持有公司261,462,577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61,447,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6,128.4万股)的72.3741%。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并对所列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462,5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462,5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451,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规范问答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已于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61,462,5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04,652.37 元,经提取10%法定公积金,并向全体股东分派了2008年应分配现金股利,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09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222,791.13元。

    2010年,公司"紫金城"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51,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9年12月29日,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61,447,757股获得上市流通,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现将《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章程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6128.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61,447,75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99,836,243股。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6128.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36128.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261,462,5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462,5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次及董事的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且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分别进行累积投票。

    (1)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

    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下列7 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钟虹光先生、易敏之先生、邓跃华先生、廖礼村先生、卢小青女士、刘殿志先生、刘为权先生。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1,830,238,039,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钟虹光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易敏之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邓跃华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廖礼村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卢小青女士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刘殿志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刘为权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

    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下列4 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吴明辉先生、徐铁君先生、章卫东先生、李悦先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1,045,850,308,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吴明辉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徐铁君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章卫东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李悦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廖礼村先生代表提明委员会对本次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向与会股东作了专项说明。

    9、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次及监事的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改选。公司本届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刘耀明先生、陈晏燕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选举监事2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522,925,154,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刘耀明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候选人陈晏燕女士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61,462,577;

    刘耀明先生、陈晏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 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1 名职工监事付传明先生(简历见附件2)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温向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3日

    附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钟虹光先生,男,1958年出生,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易敏之先生,男,1957年出生,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跃华先生,男,1958年出生,硕士,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金水宝公司董事长,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礼村先生,男,1952年出生,大学学历,副教授,历任江中制药厂党委书记,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卢小青女士,女,1968年出生,硕士,副主任药师,历任江西江中制药厂办公室主任,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总监,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殿志先生,男, 1961年出生,大学学历,法律顾问、政工师。历任上饶一村制药厂保卫科、人事科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上饶一村制药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饶一村制药厂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监,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为权先生,男,1971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明辉先生,男,1945年出生,大学毕业。历任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江西省体改委主任,江西省国资委主任,江西省政协常委,现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赣粤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铁君先生,男,1953年出生,法学硕士。历任吉林省体改委副处长,吉林省证管办处长,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处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卫东先生,男,1963年出生,会计学教授,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获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学位(财务管理方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后(财务管理方向)。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办主任、副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悦先生,男,197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现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兰州商学院校长助理(挂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监事

    刘耀明,男,1962年出生,硕士。历任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

    陈晏燕,女,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江中日化厂,江中饮料厂财务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税务经理、工会分会主席;现任公司项目经理。

    职工监事

    付传明,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历任江西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工程师,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造价主管,现任公司成控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0—10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独立董事徐铁君先生因事未能参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吴明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余董事均参会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推选,聘任钟虹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附:钟虹光先生简历

    钟虹光,男,1958年出生,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钟虹光先生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如下成员组成公司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钟虹光、邓跃华、吴明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钟虹光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徐铁君、章卫东、廖礼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徐铁君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由章卫东、李悦、刘为权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章卫东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悦、徐铁君、卢小青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李悦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定: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何行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何行真先生简历

    何行真,男,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恒生食业、江西恒生西夏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五、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提名,聘任严京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鹃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暂不例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董秘空缺期间,指定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确定符合资质的人选,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公告。

    附: 严京斌先生、罗鹃女士简历

    严京斌,男,1976年出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西时商旅游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罗鹃,女,1976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历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提名,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 王芳女士简历

    王芳,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营业部行政部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营销管理总部机构部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5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0—11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选举刘耀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推选刘耀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截止本届监事会期满时止。

    附:刘耀明先生简历

    刘耀明,男,1962年出生,硕士。历任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