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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977,272,403.10931,703,734.45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59,209,376.62355,974,799.320.91%
    股本(股)150,280,000.00150,28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392.370.8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172,876,609.35188,455,071.03-8.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363,809.965,713,154.76-23.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766,635.6352,592,077.55-89.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40.35-88.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4-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4-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1%1.67%-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1.37%-0.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6,417.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27,860.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9,823.61
    所得税影响额-102,622.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85,358.16
    合计606,474.28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92.78万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37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17,923,100人民币普通股
    黄新华14,186,693人民币普通股
    沈嘉祥2,013,181人民币普通股
    华加锋1,751,030人民币普通股
    陈佩民1,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傅建定1,255,900人民币普通股
    孙雪芬1,137,443人民币普通股
    汪叶萍955,000人民币普通股
    贺琳895,840人民币普通股
    柳荷波614,09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增长45.65%,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股权,支付投资款所致。

    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同比增长324.37%,主要系子公司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员工住宅工程开始建造所致。

    3、报告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增长97.34%,主要是欧元汇率波动影响,并入境外子公司报表产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63.68%,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减少,相应的销售附加税金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销售费用增长33.29%,主要原因一是运费成本同比增加,二是公司为保证出口收汇安全,支出的出口信用保险金增加。

    6、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60.54%,主要系境外公司产生利润,支出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收购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股权的相关手续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已完成。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黄新华、孙雪芬、慈溪市华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另外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对201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2010年1-6月预计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小于30%。
    2009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5,378.2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经营环境转好,二季度订单增多,预计业绩同比上升。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3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