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编号:临2010-008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于2010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追加提案的提示性公告,议案为《关于公司拟整体出售民百大楼资产》。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在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37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0%。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郭德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甘肃中天律师(集团)事务所王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4,37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4,37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74,37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4,37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4,37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同意74,37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公司拟整体出售民百大楼资产》的议案;
同意74,37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 600738 股票简称:兰州民百 编号:临2010-009 号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4月22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4月21日下午收盘止,红楼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本公司流通股2,623,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
本次减持后,红楼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4,840,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8%。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 月22 日